转发市教育局关于韶关市农村基础教育“五项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韶关市农村基础教育“五项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3-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韶关市农村基础教育“五项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06〕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韶关市农村基础教育“五项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教育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韶关市农村基础教育“五项工程”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五项工程”切实解决我省农村基础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的意见》(粤教基[2005]84号)精神,从2005年至2007年,通过实施农村基础教育“五项工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设施改造工程;义务教育“五○班额”工程;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普通高中“扩容促优”工程;“强师兴教”工程),加快我市中小学规范化建设,促进我市农村基础教育的快速发展和均衡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为切实做好“五项工程”实施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设施改造工程。
从2005年开始,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活设施全面进行改造,重点改造学生宿舍、饭堂、厕所和冲凉房等学生生活用房,特别要优先改造学生宿舍紧缺、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及时改造生活设施危房(包括学校内教师住宿危房),保证饮用水和厨房设施符合卫生要求,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至2007年底,全市基本完成农村中小学校生活设施改造工作,基本消灭生活危房,达到“四有”要求,即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学生宿舍,住宿生人均宿舍建筑面积初中生不少于2.7m2,小学生不少于2.4m2,一人有一床;有符合卫生要求及基本满足学生用餐的饭堂,有卫生、干净的厕所及冲凉房。
(二)义务教育“五○班额”工程。
全市在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实际,加快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有效整合、优化和合理配置农村教育资源,确保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入学的需要。至2007年底,全市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现象,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左右,达到国家“普九”要求。
(三)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
至2007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基本达到省规定的标准,基本能保证实验课正常开课的需要。乡镇中心小学要按规模配备必要的科学实验室、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仪器室、图书馆(室)。初级中学要按规模配备必要的理、化、生实验室和仪器室、计算机室、语言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图书馆(室)。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演示实验开出率要达100%,分组实验开出率达90%以上。
(四)普通高中“扩容促优”工程。
预计至2007年,我市初中毕业生达57503人。按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0%的要求,升上高中阶段学校的人数达46002人,再按普通高中与中职协调发展的比例,应提供普通高中学位23000个。我市现有普通高中学位21000个,至2007年要增加学位2000个。我市普通高中建设思路是以示范性高中建设为龙头,加快优质高中学校建设,增加优质学位数量。
(五)实施“强师兴教”工程,全面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2007年底前全面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快以实施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的用人制度和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教师交流制度,建立校级领导和教师在县城范围内定期轮换制度,促进城乡教师之间的交流。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和大学毕业生到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任教。稳定教师队伍,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要建立农村中小学高级教师、骨干教师职务补贴制度。要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提供必要条件,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
在“五项工程”的实施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设施改造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是重点和难点。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按省教育厅下达的任务,我市决定将这两项工程结合在一起实施改造,分年实施,3年完成。2006年全市完成40所学校的生活设施改造工程和“新装备”工程的任务,2007年完成45所学校两项工程的改造任务,在完成85所学校的建设任务的基础上,争取有更多的学校得到改造。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要从确保教育优先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对实施“五项工程”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切实把“五项工程”的工作做好。
1、市成立以丘隆基副市长为组长的韶关市实施基础教育“五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韶府办[2005]286号),市教育局成立了以林添海局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深入调查研究,密切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农村基础教育“五项工程”实施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2、加强对实施“五项工程”的监督。成立全市“五项工程”行动效能监察组,定期对各有关单位落实农村“五项工程”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实行全市农村基础教育“五项工程”工作简报制度,定期通报全市“五项工程”实施情况和工程进度。2006年市将对各县(市、区)实施“五项工程”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将实施“五项工程”的情况作为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基础教育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之一。2007年,市将对各县(市、区)完成“五项工程”的情况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估,对未按规定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
(二)认真调研,精心规划。
各有关县(市、区)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五项工程”切实解决我省农村基础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农村中小学“五项工程”情况的调查、统计和分析工作,全面摸清存在的问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五项工程”的总体规划,把它列入当地基础教育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作为各级政府承诺为民办的实事之一,并及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三)多方筹措资金,保障经费投入。
实施“五项工程”的经费以县级政府投入为主,省、市两级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
县级政府必须依法履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要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要及时足额拨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确保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作。
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将学杂费返还学校。学杂费要全部用于中小学校的办学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奖金、福利和补贴等个人开支,以及基建、还债等。
省下拨的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用于教育的资金必须达到省批准核定比例,而且要全部用于中小学生活设施改造、校舍改造、中小学布局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要确保税费改革后农村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有所提高。
从2005年至2007年,省财政每年继续拨出5亿元专款用于欠发达地区中小学布局调整;每年拨出1亿元专款用于补助欠发达地区改造农村中小学学生生活设施;每年拨出1亿元专款用于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调整省现有教育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每年安排教育专款用于扶持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和实验室建设。
为加快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设施改造工程和“新装备”工程建设的进度,对于省计划安装的85所学校,除省每所补助30万元外,市政府决定每所给予10万元的补助,并要求各有关县(市、区)政府每所自筹40万元以上的配套资金,使列入改造的学校投入资金达到80万元以上。
此外,学校也要有所投入,特别是用好、用足“一费制”或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中明确用于学校设备、图书购置的“设备购置费”。
各级政府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支持农村基础教育“五项工程”的实施,争取社会力量和企业在资金上的投入。
三、做好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生活设施改造工程和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的实施工作
2006年,我市将完成40所学校的学生生活设施和“新装备”工程的改造任务。
要求2006年4月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完成调研工作,制定实施规划;成立“五项工程”领导小组,并召开动员会,确定2006年改造学校的名单和任务并上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给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4月中旬到4月底,市教育局对列入改造名单的学校进行检查并予以确定。
5—6月份,各地要完成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最迟7月初要动工。
10月份,市教育局将组织一次工程实施情况的大检查。
12月底,要求完成工程任务并进行验收。
附件:2006年韶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设施改造和“新装备”工程建设任务分配表(略)
韶关市教育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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