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特困饮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文号:宝政发〔2005〕21号
颁布日期:2005-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特困饮水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件号:宝政发〔2005〕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解决农村饮水困难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快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农民稳定增收的基本保障。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农村人饮解困工作,先后实施了“甘露工程”和农村饮水解困等工程。截止2004年底,全市已解决了225.3万人的饮水困难。但仍有54.43万饮水困难人口,其中尚有近20万人处在经济相对贫困的山区半山区,居住分散,饮水困难问题十分突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为群众办实事,加快解决我市贫困山区农村人口饮水困难问题,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实施“农村特困饮水工程”建设,利用三年时间,彻底解决山区半山区农村贫困人口的饮水困难问题。

一、解困对象和范围

农村特困饮水工程的对象是陇县、千阳县、麟游县、陈仓区西部山区和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的北部山区及其它山区,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生活相对贫困,正常年份取水距离远、取水难度大、缺水时间长的饮水困难人口。

二、目标和任务

从2005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贫困山区农村20万人的特困饮水问题。供水水质达到《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用水量最低标准达到:正常年份20升和10年一遇干旱年12升的人均日用水量,水源保证率要达到90%。同时,要深化农村小型饮水工程改革,建立起良性运行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机制。

三、工程建设及管理

1、成立由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和扶贫办等部门组成市农村特困饮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专门负责农村特困饮水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2、调查摸底,选准解决村组。各县、区水利部门要抽调专人,组建调查班子,按照解决特困饮水范围和对象,逐村普查,建卡立档。市水利部门要对县区上报的调查结果逐一核查,严格筛选,编制全市农村特困饮水解决计划。

3、做好水源可靠性论证,编制规划设计。水利部门要抽调技术力量,组成专业规划设计队伍,对特困村的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察测量,寻找安全可靠的饮水水源。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近期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地表水、地下水、天然降水相结合,根据各地自然条件和社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工程形式,做到稳定解困,避免出现工程建成后又返困和低水平的重复投资。对于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应考虑以分片建池、集雨建窖等方式解决。在工程分散、单个工程水源保证率太低的地区,应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兴建保证率较高的应急水源工程,以便在发生特大干旱或连年干旱时,群众能在较近距离内有基本生活用水供应。对居住过于分散,工程建设难度大,造价高,工程建成后难以维持正常运营的边远山区的零星住户,应结合扶贫考虑移民措施。

4、认真组织实施,加强技术指导,严格项目管理。农村特困饮水工程的每一项工程,都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选择专业技术队伍进行施工。对规划、设计、施工方案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把关,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搞好工程施工现场技术指导,把每道环节的责任都落到实处。已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应由县级主管领导带头与部门及乡镇领导逐一包抓,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水利、计划、财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加强项目管理,联合打好农村特困饮水工程总体战。

5、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市农村特困饮水工程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专门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重点检查解决人口与解困对象是否一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工程的规划、设计是否合理;建设标准和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运行机制及管理责任是否到位等问题,将农村特困饮水工程的规划、政策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6、明晰工程所有权,建立用水户参与的自主管理体制。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发挥效益、有利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等原则,明确工程产权和管理方式,落实管理组织和人员。对一家一户的水池、水窖、旱井等微型供水工程,实行农户自建、自有、自管、自用体制;规模较大、多户共用的供水工程,应在受益农户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组建供水管理组织。管理组织应公开收费标准,检测供水水量水质,定期检查维修工程设施,保证工程永续利用。

四、资金筹集和管理

1、政府补助。市政府对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给予补助,每年度投资15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筹措500万元,中央、省级扶贫、以工代赈人饮、国家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资金1000万元。

2、受益者自筹。农村特困饮水工程是帮助农民改善生存条件和提高生活水平的大事,农民群众是建设主体和投入主体。受益农户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以投工、集资等方式弥补财政补助以外饮水工程建设所需投入。

3、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农村特困饮水工程办公室要制订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截留工程建设资金。市级补助资金及中省资金实行报账制,批复下达的项目计划,先拔30%的启动金,剩余资金按照项目管理进行拨付。各县、区不得随意扩大特困饮水人口范围,降低工程建设标准。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除按审计制度要求接受正常审计外,还应增加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透明度,项目村组应对政府补助标准、农民自筹资金比例及数额、建设支出等情况实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农村特困饮水工程建设是各级政府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区要把它放在重要位置,组织精干力量,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切实解决山区特困群众饮水问题,努力帮助山区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附:2005年全市农村特困饮水工程建设计划

二OO五年四月十四日

二OO五年全市农村特困饮水工程建设计划

麟游县:九成宫镇澄铭窑村、九成宫镇县北村、九成宫镇消水沟村、崔木镇石古洞村、九成宫镇祁家河村、九成宫镇岭西村、九成宫镇寒北村、酒房乡景家庄村、两亭镇南沟河村、天堂镇丰泉村、崔木镇下王村、崖木镇洪泉村、招贤镇安子坪村。

陇县:李家河赵家塬安底下组、李农河苏家塬村苏家塬组、李家河槐庄袁家山组、固关镇尧庄村、因关镇马家坪村、固关镇上坪村、杜阳镇焦家坡村、新集川乡李家山村、火烧寨乡山峰村、曹家湾镇石关村、河北乡权家下村、河北乡侯家寺村、牙科乡焦家山村、城关镇唐家庄村。

太白县:靖口镇西阳沟村、高龙乡高码头村、鹦鸽镇牟家坪村、咀头镇牛家沟村、咀头镇下白云村、高龙乡姚家山村、桃川镇鹿台沟村、桃川镇杨家塄村、鹦鸽镇火烧滩村、鹦鸽镇楚家坪村、靖口镇大地岭村、王家塄乡元坝子村。

陈仓区:赤沙镇太安村4、5组、赤沙镇太安村3、6组、拓石镇常家沟、香泉镇七一村、凤阁岭镇泉义5组、赤沙镇山明村、凤阁岭镇鸭下岭村、凤阁岭镇西会村、桥镇冯家山村、胡店镇南山村、凤阁岭镇页岭山村。

千阳县:高崖乡东庄村、高崖乡坪上村、高崖乡雪白殿村、高崖乡普社村、高崖乡南庄组、寇家河乡仰塬村、南寨镇阳坡村、高崖乡仓坊村、沙家坳乡马家岭村、文家坡乡宝丰村。

凤县:双石铺镇东山村吴家山、齐家山组、凤州镇北山村2、4、5组、河口镇罗家庄村杨家山组、南星镇长坪村、三岔镇张坡沟村、平木镇西山村、坪坎镇倒贴金村、温江寺乡瓦店子村、双石铺镇寇家河村。

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巩头组、城关镇南后峪村北后峪组、南阳镇鲁马村金咀组、午井镇贤官村、召公镇大槐村。

凤翔县:姚家沟镇邰家山村、柳林镇彭祖塬、汉封乡汉封村、姚家沟镇后屯村、南指挥镇页西村、柳林镇北山村、横水镇吕村村、汉封乡程家塬村、姚家沟镇亢家河村、糜杆桥镇相家沟村。

岐山县:故郡乡涝川村、益店镇永新村、大营乡龙家渠村。

金台区:硖石乡林家村,峡石乡贺家渠村。

渭滨区:晃峪乡新安村四组、石鼓镇庙沟村、神农镇竹园沟村、高家镇王家山、晃峪乡段家磨村、晃峪乡后坪村、八鱼镇张家岭村。

眉县:汤峪镇黑峪村、汤峪镇尖咀石村、营头镇万户村、横渠镇万家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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