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汉政办发〔2007〕150号 |
|---|---|
| 颁布日期:2007-11-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汉政办发〔2007〕150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市网络信任体系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应用,保障信息化健康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信息办关于加快我省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网络信任体系建设是实施国家信息化战略的重要保障,是建设诚信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网络信任体系是以密码技术为基础,以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基础设施为主要内容,以解决网络应用中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等为目的的完整体系。
身份认证是通过技术手段确认网络信息系统中主客体真实身份的过程和方法;授权管理是综合利用身份认证、访问控制、权限管理等技术措施解决访问者合理使用网络信息资源的过程和方法;责任认定是应用数据保留、证据保全、行为审计、取证分析等技术,记录、保留、审计网络事件,确定网络行为主体责任的过程和方法。
加快网络信任体系建设,保障国家、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可控,实现网络行为可核查、网络事件责任可追究,对于有效打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活动中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安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二、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健全管理机制,完善法律法规,统一技术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技术研发,加快人才培养,提升应用支撑能力,形成布局合理、安全可控、经济适用、运行有序的网络信任体系,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协调有序地推进,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坚持突出应用、保障安全、务求实效、坚持技术保障和依法管理相结合。
三、加快我市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任务和措施
1.加快建立我市电子认证基础设施
根据省上统一要求,我市将建立市级数字证书注册中心(RA),负责证书申请、发放、更新、维护及证书应用推广等工作,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为项目建设的牵头单位。为加快建设步伐,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思路,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县区暂不建设数字证书认证机构,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使用根认证在省内的区域性电子认证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实现省内统一认证,为推进全国电子认证互通互认创造条件。
2.推进电子签名应用,保障电子政务安全认证
抓紧建设汉中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应用支撑平台,此平台建成后,将为我市电子政务提供安全保障。推进数字证书在电子政务的应用,以证书认证的强认证机制逐步替换各政府部门应用系统中“用户名口令”认证方式,积极在电子政务网络和业务系统中实现安全有效的身份认证。在电子政务全网统一身份认证和统一密钥分配,基本完成政务数字证书强认证应用。
3.推广电子签名应用,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发展
市信息办、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要积极宣传《电子签名法》,开展电子商务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工作。积极走社会化、专业化道路,结合电子政务网络信任建设的经验,逐步建设以电子认证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安全平台,实现安全可控,互联互通的电子商务认证系统,保障网上交易和支付安全。各级政府要发挥引导示范作用,率先在网上招标、网上询价采购和网上支付等活动中使用电子认证,推动电子认证的广泛应用。
工商、税务、质监、财政等部门要在企业网上注册、网上纳税等业务和企业基础信息共享、法人基础数据库、财税银库等信息共享工程建设中搞好网络信任体系建设;人行汉中分行等金融行业监管部门要规范、指导市内金融机构,搞好金融行业网络信任体系建设。
4.突出应用,规范建设,注重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把网络信任机制建设作为各类信息系统建设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各类电子政务系统要采用基于数字证书的身份认证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安全技术措施解决授权管理问题,并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审计、数据保留等功能,与我市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重要电子商务系统也应采取相同的安全措施。要重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加强对日志、审计数据的管理,确保提供充分的证据数据。要加强对电子政务系统和重要电子商务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项目主管单位要按有关要求编制方案,搞好与网络信任体系建设规划的衔接,项目审批单位要对建设方案中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责任认定等功能进行审核,项目投入运行前应对信任体系相关功能进行验收,系统运行过程中要定期检验信任机制的有效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网络信任体系建设
市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网络信任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领导。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我市网络信任体系建设规划,审核项目建设方案,研究制订相关的管理办法,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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