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普查建档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汉政办发〔2007〕155号
颁布日期:2007-1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汉政办发〔2007〕155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普查建档的通知

汉台区、南郑县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全面提高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开发利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并完善城市人防工程保障体系,增强现代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普查建档的通知》(陕政办〔2007〕10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近日对我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所有人防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进行普查建档。

这次普查建档工作由市人防办组织实施,各工程所属单位配合开展普查。市人防办要组织人员深入各有关单位进行实地调查,采集数据,分类建档,微机录入,组卷装订。要严格标准,制订周密具体的工作方案,保证普查质量。市政府其他部门包括与普查建档密切相关的发改委、建规局、建管局、公安局,汉台区政府、市城建档案馆等要给予大力支持,及时提供普查所需相关资料。普查对象所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也必须积极配合、提供方便,使普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人防工程和其他地下空间工程普查建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普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普查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干扰执行普查公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市政府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处理。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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