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人技能工程总体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汉政发〔2007〕43号
颁布日期:2007-08-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汉中市人民政府文件

汉政发〔2007〕43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人技能工程总体规划(2007—2010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中市人人技能工程总体规划(2007—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汉中市人人技能工程总体规划

(2007—2010年)

为全面提高城乡新增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技能人才需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机构)的作用,面向全市初、高中毕业生(包含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全口径、广覆盖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城乡新增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努力使劳动者人人有知识、个个有技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技能人才需求,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按照“政府统筹、部门负责、学校执行、社会监督”的思路,充分调动全市各级政府及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和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机构)的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原则;坚持灵活招生,长短结合,创新教育培训模式的原则;坚持突出技能,服务就业,注重实效原则。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2007—2010年,全市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培训学校(机构)每年至少培养培训4万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每年招生2万人以上,短期技能培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2万人左右,四年累计培养培训16万人左右。职业教育办学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技能人才培养能力显著增强。

(一)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2007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1.7万人,以后招生数每年增长5%左右;到2010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1:1的目标。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显著提高,毕业生技能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中级工水平,“双证率”(获得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的毕业生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逐步提高,达到70%左右。

(二)扩大短期技能培训规模。选择20余所具备技能培训条件和就业服务质量较好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面向所有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实行短期技能培训,年培训2万人左右,四年累计培训8万人左右。所有结业学员都能掌握一项或两项技能,获得单项技能证书的学员比例达到60%左右。

(三)职业教育培训基础能力得到明显改善和加强。今后四年,市上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将重点支持承担人人技能工程的职业学校、培训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师资培训,促使骨干职业学校、培训机构建成规模较大、装备水平较为先进的相关专业实训基地,大幅提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能力。到2010年,全市建成5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0个省级示范专业,在汉中市科技职业中专建成1个装备水平较高的实训基地。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对象。实施对象为全市初、高中毕业生(包含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二)实施教育培训的机构。职业教育由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组织实施。短期技能培训机构由市教育局、市劳动和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局分别确定,市教育局备案。行业、企业培训机构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行业、企业研究确定。

(三)教育培训专业(工种)和内容。中等职业教育按照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公布的专业设置,以数控技术、汽车维修、计算机、机电技术、电子、机械加工、茶艺、旅游八大类技能型紧缺专业为重点。各专业学制、课程设置参照国家颁布的《专业教学计划》执行。短期技能培训的项目由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办学实际研究确定专业(工种)。短期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培训时间为3—6个月。

(四)教育培训模式。人人技能工程培训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培训就业、跟踪服务”的模式组织实施。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在生源组织、入学方式、教育培训形式、学习时限等方面可以灵活多样,并负责推荐就业和跟踪服务,参加培训的人员可自主选择培训机构,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人技能工程工作的领导。市上成立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以主管教育副市长为副组长,教育、财政、人事、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审计、监察、扶贫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人人技能工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人人技能工程的统筹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分别负责人人技能工程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任务的落实并指导和管理本单位、本系统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初中和高中未升学毕业生的组织动员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培训学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发证。发改委、财政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培训经费的安排和落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农业局等部门严格按照《总体规划》和《2007年汉中市职业教育“人人技能工程”实施方案》,分别制定部门年度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本地区人人技能工程的统筹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人人技能工程的经费投入,加快职业教育培训基础能力建设。从2007年起,省上每年统筹安排2亿元用于人人技能工程。市上将按照省上要求投入人人技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实训基地、师资培训和培训学员补贴。市财政局要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依据行业项目标准足额拨付资金。各县区要在落实骨干职业培训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培训和学员学费补贴、贫困学员生活补助、学员教材费补贴等项目建设的同时,整合职教资源,设立职教专项经费,逐年加大财政对职业教育投入。城市教育费附加要做到税务部门足额征收,财政部门足额划拨,教育部门足额用于职教,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使人人技能工程的实施有一个稳定的经费来源。对职业学校和实训基地的支持、补助资金与培训业绩相挂钩。

(三)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员)资助制度。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通过设立助学金、奖学金,试行半工半读,实行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吸引社会捐助等方式,多途径资助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教育、劳动保障、扶贫、农业等部门在安排使用有关教育培训、扶贫开发、农民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时,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贫困家庭学生(学员)资助。通过努力,构建覆盖面广、形式多样的贫困学生(学员)资助制度,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学员)顺利完成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

(四)全面推行职业教育培训毕(结)业生“双证制”。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农业局分别负责组织管理本系统职业学校或培训机构学员的结业考核和证书发放;市教育局负责职业高中毕业生的考核及毕业证书发放;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和发证。按照省人人技能工程的考核办法,对人人技能工程结业学员实行免费考核,方便职业学校毕(结)业生参加考核。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对用人单位和劳动力市场的监管,督促用人单位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五)加强对人人技能工程的宣传和动员。市内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人人技能工程的宣传,为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市各级教育、劳动保障、扶贫、农业等部门负责动员和引导初、高中毕业生(包含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到职业学校、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教育或短期技能培训。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和典型宣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人人技能工程的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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