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文体广电局关于全州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文体广电局关于全州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黄政办〔2007〕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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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8-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文体广电局关于全州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2007〕7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州文体广电局关于《全州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全州卫星广播电视转星调整实施方案
黄南州文体广电局
(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从8月1日起进行“鑫诺3号”和“中星6B”卫星转星调整工作。为做好我州转星调整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这次转星调整工作主要有两项任务。一是卫星传输调整任务。即将目前通过亚洲3S、亚洲4号、亚太6号、亚太2R、中卫1号和鑫诺1号等6颗卫星传送的广播电视节目全部转移到鑫诺3号(东经125度)和中星6B(东经115.5度)两颗专用卫星传输,将鑫诺1号卫星传输的各类广播电视节目转移到亚太6号卫星(东经134度)Ku频段转发器传输。二是地面接收调整任务。既将我州原接收6颗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地面接收设施全部调整为接收鑫诺3号和中星6B两颗专用卫星信号,将原接收鑫诺1号卫星Ku频段节目的地面接收设施,全部调整到接收亚太6号卫星信号。转星调整时间为8月1日至8月31日,考虑到农村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量大,新旧卫星并发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4日。
目前,我州转星调整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全州范围的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调整。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任务、不留死角。各县广电部门要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所有地面接收设施的调整任务。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持以属地管理为主,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将卫星接收设施调整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县、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区别对待、妥善处理。广电系统内外及城镇乡村的卫星接收设施,凡是接收原6颗卫星节目的都要按要求进行调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不同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三、实施计划
(一)地面接收设施调整工作
1、广电系统内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安排:电视台、有线电视前端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要在8月17日前完成。由州文体广电局组织负责,有线电视前端责任单位具体实施。验收工作由州文体广电局负责组织各县广电局对本辖区内的调整工作进行验收。州文体广电局在8月20日前将调整完成与验收情况汇总,上报省广播电视局。
2、广电系统外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安排:广电系统外的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矿、宾馆饭店、小区前端的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工作,要在8月31日前完成。由州县广电部门牵头,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各相关单位具体实施。全国中小学远程教育、全国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及山东、甘肃、新疆远程教育等数据广播节目的接收设施调整工作分别由各县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文体广电局牵头负责并实施。验收工作由州文体广电局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9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完成与验收情况上报省广播电视局。
3、授权管理单位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安排:驻州军队、武警部队、州公安局、州国家安全局的卫星接收调整工作,要在8月31日前完成,由黄南军分区、武警黄南支队、州公安局、州国家安全局负责组织实施。
4、农村卫星接收设施调整安排:农村卫星接收调整工作由各县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在8月31日前基本完成,9月24日前完成验收,并以乡(镇)为单位对接收设施登记造册,报县广电部门及州文体广电局备案。各级广电部门提供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并定期将调整情况逐级上报,州文体广电局于9月10日和9月30日分两次将完成情况上报省广播电视局。
5、境外卫星电视监管平台接收设施调整安排: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调整工作,要在8月31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由当地广电部门牵头并实施,由旅游、教育等相关部门组织各接收单位落实。验收工作由州文体广电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在9月15日前将完成与验收情况上报省广播电视局。
(二)转星信息公告发布工作
1、以文件形式公告:由州文体广电局组织,各县广电局具体实施,公布鑫诺3号、中星6B和亚太6号卫星Ku频段上传输的所有广播电视节目的接收技术参数,并提供全州所有县城所在地的卫星接收设施接收三颗卫星信号的方位角、俯仰角、极化角数据。
2、在电视节目中公告:由州文体广电局组织,州、县电视台实施,从8月17日至8月31日,在自办节目中,通过飞字幕的方式公告转星信息。
3、印发宣传材料:由州县广电部门印制转星调整宣传材料,发送到乡镇、村的用户手中。宣传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转星开始时间,并发截止时间,鑫诺3号、中星6B和亚太6号卫星Ku频段上传输的广播电视节目接收技术参数,本地接收设施的方位角、俯仰角、极化角数据,天线及接收机调整方法以及转星调整工作服务热线电话等。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原则、计划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在转星调整过程中,要做到“四个加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县要成立由宣传部部长牵头的转星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综治办、财政、教育、文化、广电、旅游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做到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保障。
(二)加强协调配合。转星调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各地区、各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责任人,排出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调整任务。
(三)加强技术支持和服务。技术服务是保证转星调整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环节,各级广电部门要组织专门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在乡、镇、村进行巡回服务。要设立并公布转星调整工作服务热线电话,提供转星咨询服务和有效的技术保障。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县转星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所辖地区转星调整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逐级信息反馈机制,定期逐级上报工作进度,使各级广电部门及时掌握辖区内的调整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转星调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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