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晋政办发〔2014〕8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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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山西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8日
山西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
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2014年11月15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财政部签定的《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我省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以下简称“户户通”)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构建结构合理、运行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群众自愿”原则,解决已完成“村村通”地区“入村不入户”的问题,实现“村村通”向户户通、优质通、长期通的飞跃。
二、建设任务及资金筹措
(一)建设任务。
依据《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目标责任书》,国家下达我省“户户通”建设任务50万户。
根据各市摸底上报数据,分解任务如下:太原市9120户、大同市100000户、朔州市4328户、忻州市119144户、吕梁市65240户、晋中市36116户、阳泉市46000户、长治市58793户、晋城市7909户、临汾市30403户、运城市22947户。
建设方式:以直播卫星户户通单模机为主;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鼓励配套资金足额到位、有条件的农村采用双模机。
(二)资金筹措。
中央财政补助100元/户,省财政配套100元/户,市政府配套100元/户,用户自担100元/户。全省完成50万户任务,合计资金2亿元。
中央财政补助和省财政配套资金共1亿元已落实到位。市级配套资金由各市政府自筹解决。
三、实施主体及责任分工
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牵头,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实施。
各市政府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市文广新局是工程建设的具体实施部门。各市财政局负责解决市级配套资金。
市、县广电部门要建立户户通工作办公室,负责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
市、县广电部门对农村广播电视覆盖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掌握需要发展“户户通”用户的信息,汇总统计出各市、县、乡、村的任务数。
(二)签订责任书。
省政府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签订责任书。各市政府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签订责任书。
(三)下拨专项资金。
根据各市任务数,省财政厅通过一次性转移支付,将中央财政补助和省级配套专项资金下拨各市财政。
(四)制订实施方案。
结合本地实际,市、县政府要制订实施方案印发执行。
(五)设备招标及供货。
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由各市文广新局与中标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支付设备购置款。中标企业先进行入网测试和场测,后续再分阶段供货。
(六)开展技术培训。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协调总局卫星直播管理中心对市、县广电部门的安装、录入、维护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供培训教材。
(七)组织设备安装。
2015年2月进入设备安装阶段,10月基本完成安装任务。忻州、大同设备需求量大,可顺延到年底。
(八)开展督导检查。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成立督查组,局负责人分片包市、分组带队、定期开展督查工作。
第一次督查(2015年1月),督查各市签订责任书、落实市级配套资金、签署采购合同情况。
第二次督查(2015年2月),督查各县设备到位、安装准备情况。
第三次督查(2015年5月),重点督查工程建设全面展开情况,从面上检查工程进度。
第四次督查(2015年7月),重点督查设备安装、80%用户数据录入完成情况。
第五次督查(2015年9月),深入农户家中,听取群众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九)组织工程验收。
各市工程竣工后,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提出验收申请,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工程验收。验收结束后,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财政部报送竣工验收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严把设备保管关。
建立设备仓储保管和出入库台账登记和监督制度。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监督,县级广电部门建立设备领取登记台账和存放保管工作,定期对设备的发放安装情况进行巡查。
(二)严把发放公示关。
实行受益用户公示制度。县级广电部门组织对申请安装直播卫星户户通接收设备的农户进行审核,确定发放对象,将受益用户名单在其所在村进行张榜公示。
(三)严把用户管理关。
县级广电部门要及时为核实确定的用户批量代办颁发“购买证明”和“用户许可证”,并在天线反射面喷印或加贴管理标志。
(四)严把信息录入关。
完整准确登记和录入上传设备和用户信息。在机顶盒发放安装给用户时,安装人员要认真登记用户保修单上的信息,并经用户签字确认。
(五)严把工程验收关。
工程竣工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整体工作验收和技术验收提出要求,制定验收标准,严密组织工程验收,并对用户进行回访和满意度测评。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配套资金。
省、市、县要建立健全“户户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分管负责人牵头,广电、财政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各市文广新局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推进“户户通”工作的思路、规划和措施,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争取将工程建设资金纳入本级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切实解决市级配套资金。
(二)加强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工程建设。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责任制,强化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各级广电部门要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精心组织施工,建立工程建设进度半月报制度,各市局每月1日、16日前将半月报表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三)加强维护服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要坚持建管并重、建养并重,建立健全以市县为中心、乡镇为基础、面向农户的“户户通”广播电视运行维护体系和长效机制。中标企业采取委托、代理、合作的方式与基层广电部门共同建立健全服务网点,切实发挥公共服务职能,确保工程建设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维护。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作用。
各级广电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深入乡村农户家中,宣传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的意义、目标;宣传政府对购买“户户通”设备的补贴政策和用户需要自己承担的额度,避免群众产生误解;宣传“户户通”节目、定位功能等方面的特点,力求获得用户的认知、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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