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情况的通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 | 文号:酒政办发〔200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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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8-01-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情况的通报
酒政办发〔2008〕1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07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2007年度全市公安“三基”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最近,市上对去年以来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特别是“三基”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业务工作成效明显。
今年以来,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公安工作成效显著。1-11月,依法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20起,破获邪教组织非法活动案件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5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87起,破案率71.9%,抓获刑事作案成员1096名,全市起诉927人,同比上升31.7%;全市百名民警立案数、破案数、逮捕数分别位居全省第二、第一、第四名。成功打掉了部、省督办的玉门罗建平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肃州区梁栋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逃犯396名(其中抓获外省、市逃犯75名);百日追逃专项行动中,截至12月5日,抓获逃犯191名,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数的230.1%。肃州区在全省86个县级公安局中名列第三;破获经济犯罪案件56起,破案率90.3%;破获毒品犯罪案件50起,缴获毒品海洛因982克、摇头丸172粒、氯胺酮39克,强戒252名,劳动教养68名,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131.6%、122.8%、257.1%和323.8%。全市公安机关扎实开展各类治安整治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区域30个,查处治安案件3334起,打击处理治安违法人员4649名。全市百名民警查处治安案件、治安拘留人数均居全省第四。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52人(件次);26件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办结25件,办结率96.1%;息诉罢访18件,息诉率70%。
(二)“三基”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全市公安“三基”工程建设进展较好。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财政、发改、人事、公安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聘请成立了“三基”项目建设专家小组,实行项目论证制度。在经过反复调研论证和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公安局意见的基础上,2007年5月召开了全市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六个市直单位签订了《2007年度全市公安“三基”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市上两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市“三基”工作会议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建明、市政府副市长塞力克多次听取了公安机关汇报,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特别是9月中下旬,石建明书记、塞力克副市长又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七个县市区对公安“三基”、信访、禁毒、维稳等重点工作特别是公用经费保障和“三基”项目建设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存在的问题,以市委、政府两办名义下发了督查通报,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市公安局党委也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有关问题。采用派驻蹲点督察组、每月通报进展情况、下发重点项目督办通知书等办法,督促各县市区加快“三基”项目建设。年内,一些长期以来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问题得到了初步解决:县市区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全部按照省定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且到位情况较好;利用国债资金新建的21个派出所有16个已投入使用,有5个正在开工建设,新建社区警务室67个、农村警务室104个,配备社区民警201名、保安47名、治安员220名。基层一线警力达到总警力的88.9%,派出所警力达到总警力的48.8%,全市公安机关百名民警拥有车辆26辆、电脑61台;基层所队全部接入公安信息网,无车、无电脑、无电话等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执法质量有较大提升,“脏乱差”和“冷横硬”等顽症得到明显改善。全市公安“三基”项目责任书中签订的179个项目已完成156项,需市县两级财政解决的配套经费2290.5万元已到位1112万元,其中,市财政配套的938万元全部到位,县级财政到位174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1、一些公安业务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截止12月上旬,全市公诉犯罪嫌疑人927名,完成省厅下达任务数950名的97.7%。命案破案率只有88.9%,还没有达到省厅提出90%的破案率指标;肃州区公安局还有2起命案未破。猎鹰行动工作进展很不平衡。肃州区排名全省第2名,敦煌第19名,金塔排27名,瓜州第28名,玉门第68名,肃北第73名,阿克塞排在全省最后86名,排名靠后的县市严重影响了全市的成绩。部分县市禁毒工作四项指标还未全部完成,玉门市破案、缴毒、强戒三项指标只完成了市上下达任务的92.3%、77.5%和98.2%;敦煌市劳教只完成了市上下达任务的80%;金塔县缴毒指标完成了市上下达任务的97.9%。
2、“三基”项目建设形势不容乐观。7县市区目标责任书共148项,共需县市区政府解决配套经费1352.5万元,目前实际拨付到位174万元,仅占12.8%。其中:瓜州县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67万元,实际拨付64万元,肃北县需县财政配套资金204万元,实际拨付57万元,阿克塞县需县财政配套资金36万元,实际拨付6万元,敦煌市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321.5万元,目前实际拨付35万元,金塔县需财政配套资金216万元,实际拨付10万元,肃州区需区财政配套资金253.5万元,实际拨付2万元,玉门市需县级财政配套资金154.5万元至今一分未到位。
3、一些公安基层单位基础建设欠账较多。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国债投资建设的派出所建设用地要有当地政府无偿提供,相关建设性费用要予以免除,“三通一平”等费用要由各级配套解决,但个别县市国债资金修建的派出所地方财政配套经费没有落实,致使派出所从建成之日起便背上沉重的债务;同时,全市由于撤乡并镇、警力增加及新成立等原因急需要扩建、改建、新建的派出所还有33个,这些派出所无法列入国债修建项目,必须纳入地方政府统一规划、投资修建。
4、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面貌还没有根本改变。特别是派出所作为整个公安工作的基础,对实有人口特别是外来人口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普遍存在,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薄弱,社区民警对辖区内的阵地控制不到位,卡不住犯罪分子吃住行销场所,打防能力不强。特别是以公安工作信息化为主要内容的国家重点工程“金盾工程”,市县两级财政配套的经费缺口太大,直接导致信息化建设步伐缓慢。
5、队伍建设方面的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民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不牢固,玉门、敦煌公安局逐步暴露出个别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犯罪等问题,民警的整体素质有较大的差距,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队伍管理必须常抓不懈;玉门、肃北、瓜州等县市局民警的电话费、交通费补助、民警体检、意外伤害保险等未按要求全部落实。
三、对下一步工作的要求
1、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市县两级公安部门要切实领会十七大精神的实质,努力使之转化为民警打击犯罪、治安管理、服务群众的具体实践,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基础,在维护稳定上取得新成绩,在服务发展上推出新举措,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发挥新作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做出新贡献,在改革创新上做出新探索,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进步。
2、牢固树立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主业的理念。强化各项打击措施,构建各警种积极参与打击防范的工作格局,把打击犯罪主业的理念落实到责任、制度和工作中,切实提高打击水平。
3、认真对待,加大投入,确保“三基”工程建设三年任务全面完成。2007年市县两级政府的责任以“军令奖”的方式进行了确定。但从落实情况来看,不尽人意。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元月15前,将与市政府签订的“三基”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分析情况,找出原因,制定计划,提出在2008年填平补齐的措施,并将自查报告报市政府。2008年元月底前,市政府将组织市公安“三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全市公安“三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查。
2008年是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最后决战年,各县市区政府要立足当前,认真谋划今年“三基”工作,同时要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作出长远的规划和打算,全面完成公安部党委提出的“三基”工程建设总体目标,为全市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要进一步加大对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协调指导,切实加大县级财政对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年初要列足预算,保证完成三年目标责任书项目建设所需的配套经费,确保各建设项目如期完成。
4、强力推动警务信息综合平台建设。各级公安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采用强势发动,强力推进,强行入轨,强制规范的办法,力争在2008年建成警务综合平台,下大力气提高民警信息化技能水平,推广普及警务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基本实现全市公安工作信息化,使全市公安工作整体水平实现质的飞跃。
5、努力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结合平安酒泉建设,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努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以视频监控为主的技防体系,建立城区专职巡逻队、推行农村治安有偿承包、改进和加强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提升整体防控水平。
二00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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