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土资源部执法检查组对兰州市第八次卫片土地执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兰政办发【2008】178号
颁布日期:2008-09-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土资源部执法检查组对兰州市第八次卫片土地执法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8】178号

各区政府:

国土资源部第八次卫片检查验收组将于9月22日至25日对兰州市进行土地执法工作检查验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组成员

领导:孙英辉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副局长

成员:高明国土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助理

金磊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干部

李雄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调研员

王东亚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处长

二、省国土资源厅陪同人员

包自吉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局局长

葛志明省国土资源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张坤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调研员

三、兰州市参加人员

吴继德兰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郑继祖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祖全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纪勋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亚非兰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处处长

黄汉伟兰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各区政府区长、主管副区长、国土资源局局长

四、检查的主要内容

开展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核实卫片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情况,重点检查督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情况。具体参见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下发的《验收工作方案》。

五、要求

国土资源部第八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是我市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区政府和各级国土资源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保证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附件:1、日程安排

2、国土资源部验收工作方案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1

国土资源部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验收日程安排



国土资源部将于9月22日至25日对我市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日程安排。

一、组织领导

为迎接好这次执法检查验收工作,兰州市政府和市国土局成立迎接国土资源部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市政府领导小组

组长:吴继德兰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郑继祖兰州市政府副秘书长

丁祖全市国土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主管副区长

(二)兰州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小组

组长:丁祖全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纪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局办公室、执法监察处、执法监察支队、城关分局、七里河分局、西固分局、安宁区国土资源局、红古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人。

二、检查组成员及陪同人员

(一)检查组成员

领导:孙英辉西安督察局副局长

成员:高明部执法局局长助理

金磊西安督察局干部

李雄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副调研员

王东亚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处长

(二)省厅陪同人员

包自吉省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局局长

葛志明省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张坤省厅办公室调研员

(三)市、区陪同人员

丁祖全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纪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亚非执法监察处处长

黄汉伟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各区区长、主管副区长、国土局局长

三、日程安排

9月22日(星期一)

上午9:30—12:00听取兰州市政府汇报。

地点:市政府后二楼第一会议室

参加人员:兰州市市长张津梁、副市长吴继德、副秘书长郑继祖、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丁祖全、副局长张纪勋、执法监察处、土地利用处、地籍处、规耕处、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各区区长、主管副区长、国土局局长。

中午12:00午餐市政府安排

下午15:00—17:30调阅资料,查阅卷宗

地点:市国土局十六楼小会议室

参加人员:张纪勋副局长、执法监察处、执法监察支队、城关分局、七里河分局、西固分局、安宁区国土资源局、红古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和有关工作人员

下午6:00晚餐市国土局安排

23日(星期二)实地核查:

上午(8:30—12:00)核查路线:七里河区。违法用地4宗:查看三宗。七里河晏家坪村村委会(9号、10号、11号)—→兰州金佰商贸有限公司(12—1)—→兰州南部商贸旧货市场(12—2号)。

备查建议路线城关区:实地未变化3宗,违法用地5宗:查看实地未变化一宗青白石上坪村(8号)—→:违法用地一宗青白石上坪村(7、10、11号)

参加人员: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纪勋、执法监察处处长张亚非、执法监察支队队长黄汉伟、各区主管副区长、国土局局长。

中午12:00午餐七里河区安排

下午(15:00—18:00)核查路线:安宁区:违法用地5宗,农业结构调整用地5宗。查看违法用地一宗:北滨河路银沙段的道路和绿化带用地。(2、3、10、11、13、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号)、—→农业结构调整用地二宗:安宁堡街道红艺村金果观光农业园(4号)—→红艺添乐观光农业园(18号)

备查建议路线西固区:违法用地2宗:查看二宗,甘肃闽兴建材物流公司(2号)—→兰州好再来餐饮娱乐公司(6号)。

参加人员: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纪勋、执法监察处处长张亚非、执法监察支队队长黄汉伟、各区主管副区长、国土局局长。

下午6:00晚餐安宁区安排

24日(星期三)

上午验收组汇总情况

地点:市国土局十六楼小会议室

参加人员:检查组人员

中午12:00午餐市国土局安排

下午验收组与兰州市政府交换意见

地点:市政府后二楼第一会议室

参加人员:兰州市副市长吴继德、副秘书长郑继祖、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丁祖全、副局长张纪勋、执法监察处、土地利用处、地籍处、规耕处、执法监察支队负责人、各区区长、主管副区长、国土局局长。

下午6:00晚餐市国土局安排

25日(星期四)机动

四、要求

国土资源部第八次卫片执法检查是我市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县区政府和各级国土资源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保证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各区要提前准备,检查并完善卷宗,按照一案一卷宗,务必于9月22日10时前将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八次卫片卷宗送到市国土资源局16楼小会议室以备检查组查阅。

联系人:张亚非13893270638

黄汉伟13919190788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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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工作方案



卫片执法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有关城市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情况,核实卫片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情况,重点检查督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到位的情况。各验收组应在9月28日前完成检查验收工作,并将检查验收报告交执法监察局汇总。

一、关于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的情况

1.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该项工作的重视情况。包括党委、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的批示、讲话、有关会议,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党委、政府汇报的情况等;

2.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部署情况。包括下发文件、成立机构、业务培训、具体工作分解等情况;

3.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自查阶段的外业调查和内业整理,调查处理阶段对违法违规问题的立案查处情况等;

4.卫片执法检查基础工作材料的准备情况。按照部《关于应用遥感技术开展第八次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33号)要求,上报卫片执法检查成果的情况,包括各类汇总统计报表和情况分析报告等。对于图斑反映的每一宗地,要求基础资料完备,一宗地一卷宗。

二、关于核查卫片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情况

1.新增建设用地的基础数据情况。具体包括新增建设用地的宗数、新增建设用地的面积,实地未变化的宗数、面积,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的宗数、面积。对于实地未变化在总用地中所占比例较大的(20%以上),应重点审查是否存在将不属于实地未变化的用地纳入到实地未变化范围统计的情况;

2.对占地性质的认定。地类的认定,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依据(结构土地调查变更登记情况),而不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为依据(详见附件3)。

三、关于检查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是否到位

此次验收工作中,要把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作为工作的重点。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不仅要求“既查事、又查人”,还必须“处罚到位、追究责任到位”。对尚未处理的,督促被检查的城市依法依规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并尽快落实;对正在处理的,要求其加快进度,限期处理;对已经处理的,要审查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对违法用地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要审查是否在已依法处理到位的基础上进行。

四、关于排查重大典型案件

各验收组在验收过程中,对于每个城市,要求排查至少1件重大典型案件。对于重大典型案件,要求附详细材料。排查的重点范围是:

1.非法批地或占地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恶性事件的;

2.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或占地的;

3.非法批准或占用基本农田的;

4.违法违规出让土地的;

5.在建小产权房用地。

五、关于验收的工作方式

验收采取听取汇报、抽查卷宗、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核查的方式主要是抽查,应在结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具体到乡镇一级)、土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用地审批文件、地籍管理、违法案件查处卷宗等图件和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原则要求是:对属于实地未变化的,应实地抽查1宗;对属于农业结构调整的,应实地抽查1宗;对属于违法用地的,应实地抽查1—2宗;对属于合法用地的,应重点审查3宗以上的用地卷宗;对属于非法批地的,应着重审查和确认主要责任人。

检查结束时,要与城市政府交换意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

六、关于检查验收情况的报告

各验收组按要求完成有关检查验收情况的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整体情况介绍,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具体进展等;

2.卫片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合法用地、违法用地、违反规划用地的宗数、面积和比例等各类数据的统计与分析,本年与往年卫片执法检查数据的纵向比较和分析等(有关数据分析应附表);

3.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具体实例,对存在的问题和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4.对违法违规问题立案查处的情况,重点检查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立案并依法处理,对违反党纪和涉嫌犯罪的,是否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或向司法机关移送,对查处难度大、本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难以处理的土地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告;

5.对是否同意有关城市通过验收提出意见,结合15号令实施,对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明确提出是否进行问责的意见;

6.有关城市应用卫片这种高科技手段构建土地执法长效机制,在预防、查处、监管和部门联动等方面取得的好的经验及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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