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设厅办公室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海南省建设厅办公室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海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 文号:琼建办函[2007]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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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7-08-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海南省建设厅办公室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琼建办函[2007]13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建办科函[2007]479号,请浏览海南建设信息网(http://www.hncic.net/)查阅]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同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和数量
以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以建设单位或房地产企业为申报单位,相关科研、设计、高校等单位作为技术支撑。海口市和三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申报3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3个以上“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其他市县应当组织申报1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1个以上“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各甲、乙级建筑设计单位应当组织申报不少于1个“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不少于1个“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
二、申报条件
“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可以是当地已经在建或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也可以是正在设计的建筑工程项目。
组织申报“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应当是达到或超过国家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其他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是“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及同步验收交付使用是保证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保证可再生能源每个部件真正融合到建筑有机整体中的一个关键步骤,也是这次组织申报“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它具体申报条件见《建设部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建办科函[2007]479号)。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报送书面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份,书面文件统一采用A4纸,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装订成一册。
四、申报时间
2007年10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我厅勘察设计科技处,以便我们汇总评选上报建设部。
五、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分省级和部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凡上报部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应当首先是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凡选上省级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的将记入当地建设部门节能减排工作实绩和设计单位评优业绩。
联系人:林崇钦,联系电话(传真):65390669
附件:
1、建办科函[2007]479号
2、“双百工程”申报指南
3、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申报书
4、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5、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申报书
6、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海南省建设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建办科函[2007]47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的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决定在“十一五”期间启动“一百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与一百项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的建设工作。通过“双百工程”的建设,形成一批以科技为先导、节能减排为重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
请各地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荐本地区的示范工程。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建设部科学技术司联系。
联系人:胥小龙
电话:010-58934548
传真:010-589345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双百工程”申报指南
为落实建设部、科技部提出的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和建设部、财政部部署的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的要求,保证“双百工程”的顺利实施,规范示范工程的申报活动,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和实施《建设事业“十一五”重点推广技术领域》的要求,结合建设部示范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目标
“双百工程”将建设200个以科技为先导、节能减排为重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绿色建筑与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实施
建设部科技司负责组织“双百工程”的实施,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示范工程实施的具体工作,建设部信息中心负责示范工程网上申报、评审的网络运营管理工作
建设部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负责示范工程项目的立项评审、技术指导以及验收评审等工作。
(二)运行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为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并要明确建筑科研、设计、高等学校等相关单位作为技术支撑。
申请单位根据示范工程总体目标,按照申报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和能力,组织技术支撑单位编写相关技术文件,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向建设部科学技术司报送申报材料。
2、立项。建设部建筑节能专家委员会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部科技司审核后由建设部批准发布。
3、组织实施。示范工程承担单位根据“双百工程”任务书的要求,按照示范工程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并定期向部科技司提交进度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
三、申报条件
(一)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
1、应优化集成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室内环境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有显著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住宅和公共建筑。
2、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具有优良的规划设计,在建筑结构、施工质量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并满足建筑节能、节地、节材、节水、室内环境与运营管理等要求。
3、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可以是拟建、在建或竣工时间在一年内的工程,具有一定的规模。工程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公共建筑一般应在2万m2以上;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5万m2以上,单体住宅一般应在2万m2以上;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建筑不受规模限制。
(二)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
1、新建居住建筑示范项目:(1)设计方案应优于现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率一般应在65%以上,率先执行65%节能标准的地区示范项目的设计节能率应在75%以上),(2)设计方案满足现行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但采用的节能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新建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1)项目所在地区具备较好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利用条件,(2)达到节能标准,(3)所在城市已制定“十一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计划和实施方案,其中北方地区优先考虑已经开展供热体制改革的城市所申报的项目;
新建公共建筑(包括政府机构建筑)节能项目:工程设计方案超过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大于2万m2的大型公共建筑(包括政府办公建筑)和大于10万m2大学校园用能系统节能运行管理项目:预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不小于30%;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方案满足或超过现行新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项目设计方案中有供热供冷计量和室温调节措施;
3、建设项目办理了立项、土地、规划等相关手续、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项目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开发企业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4、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项目必要的实力及良好的资信,依托的技术单位要有成功的技术应用业绩;
5、申报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小区)和可再生能源的新建、改造居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不应少于10万m2,新建公共建筑(包括政府机构建筑)类建筑面积不应少于2万m2,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应少于5万m2;
6、项目选用的节能技术与产品通过有关部门的认证和推广,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技术与产品,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定。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07年10月31日。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律通过网上申报,网址是www.cin.gov.cn。同时报送书面文本一式两份,统一采用A4纸,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装订成一册。
附件2项目编号:
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
申报时间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编制
二OO七年七月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筑类型□住宅□公建□住宅/公建(选项打√)
□既有□新建(选项打√)
2、实施起止年限项目立项时间:年月日项目竣工时间:年月日
3、占地面积万m2建筑总面积万m2
示范面积万m2
4、总投资(万元)绿色建筑总增量成本(元/m2)
5、是否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是□否(选项打√)
6、是否拖欠工资和工程款□是□否(选项打√)
7、是否符合国六条的规定□是□否(选项打√)
8、开发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联系人电话手机
9、设计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设计负责人电话手机
10、施工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11、业主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二、工程计划进度与安排(新建项目填写)
起始时间终止时间内容安排
三、工程概况(工程性质、工程投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开发与建设周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等情况)
四、示范内容简介
1、节地与室外环境(选址、用地指标、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室外环境(声、光、热)、出入口与公共交通、景观绿化、透水地面、旧建筑利用、地下空间利用等)
2、节能与能源利用(建筑节能设计、高效能设备和系统、节能高效照明、能量回收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水系统规划设计、节水措施、非传统水源利用、绿化节水灌溉、雨水回渗与集蓄利用等情况)
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建筑结构体系节材设计、预拌混凝土使用、高性能混凝土使用、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可循环材料和可再生利用材料的使用、土建装修一体化设计施工、再生骨料建材使用等情况)
5、室内环境质量(日照、采光、通风、围护结构保温隔热设计、室温控制、可调节外遮阳、通风换气装置等情况)
6、运营管理(节约资料保护环境的物化管理系统、智能化系统应用、建筑设备、系统的高效运营、维护、保养、物业认证、垃圾分类回收等情况)
五、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人员组成、技术力量、设备条件、固定资产、年产值、负债以及对绿色建筑项目实施的贡献、承担的工作内容等。)
六、项目主要参加人员
姓名职务职称承担主要工作
七、项目创新点、推广价值和综合效益分析介绍
1、项目创新点
2、项目推广价值
3、综合效益分析
八、申报单位意见盖章负责人:年月日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委)审查意见盖章负责人:年月日
十、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审查意见盖章负责人:年月日
附件3
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建筑类型、总平面图、结构形式、建筑面积、使用功能、示范面积、开发与建设周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等情况。如果包括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两类,应分别注明各类建筑面积和示范面积。
二、示范目标及主要内容
示范目标中要注明示范的主要技术。
三、工程技术示范方案(包括方案的遴选情况)
(一)节地与室外环境
(二)节能与能源利用
(三)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四)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五)室内环境质量
(六)运营管理
(如是既有建筑,请详细论述改造机制的可行性)
四、技术经济分析
(一)工程项目投资概算
(二)绿色建筑增量成本概算
(三)资金落实情况(包括: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和地方政府资金支持)
五、进度计划与安排
六、效益分析
(一)绿色建筑示范效果预测分析
(二)环境影响分析
(三)市场需求分析
(四)示范项目推广应用前景分析
七、项目承担单位资质(包括建设单位和科研、设计、高等学校等技术支撑单位的实力情况介绍)
八、项目风险分析
九、工程立项批件和开发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附件4项目编号:
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
申报书
示范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
实施起止年限
申报时间
建设部科学技术司编制
二OO七年七月
说明
1、申报书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和4号宋体打印,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文档;每项内容打印不完,可加页;
2、“达到建筑节能的标准”一栏中应填写是否达到或超过建筑节能标准,达到节能50%标准还是节能65%标准;
3、建筑类型一栏的填写中,申报项目为既有建筑,应在“既有/改造”一栏中
填写“既有”;申报建筑为公共建筑,应在“居住/公建”栏中填写“公建”,若一部分是公共建筑,一部分是住宅,应在该栏中填写“居住/公建”;
4、建筑面积一栏的填写中,申报项目若为住宅建筑,应在“居住”一栏中填写“XXX”万m2,“公建”一栏中不用填写;申报建筑类型为“居住/公建”,应在“居住”和“公建”栏中分别填写相应的建筑面积;
5、“建筑面积”指申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示范面积”指所申报项目的建筑面积中运用建筑节能技术、符合申报建筑节能试点示范部分所占面积,分为居住部分和公建部分。具体填写方法同4;
6、示范技术类型分为下面几项:
围护结构:(1)外墙外保温;(2)外墙内保温;(3)外墙自保温或夹芯墙保温;(4)非上人保温隔热防水屋面;(5)上人保温隔热防水屋面;(6)普通中空窗;(7)真空窗或低辐射中空窗。
采暖制冷系统:(1)分户计量系统;(2)分栋计量系统;(3)其他计量形式系统。
可再生能源利用:(1)太阳能供热(制冷);(2)太阳能热水;(3)太阳能光伏发电;(4)土壤源热泵;(5)地下水源热泵;(6)淡水源热泵;(7)海水源热泵;(8)污水源热泵。
其他:同时实施的建筑(1)通风换气技术;(2)建筑运行节能技术;(3)遮阳技术;(4)绿色照明技术;(5)节能管理技术的类型。
在“示范技术类型”一栏中只需填写对应的项目序号即可,例如:若采用太阳能采暖(制冷),只需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栏中填写对应的序号“1”;若既有太阳能采暖(制冷),又有太阳能光伏发电,应在该栏中填写“1+3”,依次类推填写;
7、冷(热)负荷指标是指该项目单位面积的冷(热)负荷值;
8、项目“起止年度”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例如“2006.12.05-2007.04.12”。
9、“项目目前进展情况”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未动工;(2)已动工,主体未完工;(3)主体完工,设备未安装;(4)主体完工,设备已部分安装;(5)设备已安装完毕,调试运行。填写时只需填入序号即可;
10、填写本表格时,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格式进行填写,做到情况属实,字体清晰。
一、工程基本情况
1、建设类型□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用建筑□其他(选项打√)
2、占地面积万m2总建筑面积万m2
建筑类型□新建□既有(选项打√)
□居住□公建□居住、公建都有□工业(选项打√)
示范面积居住万m2建筑面积居住万m2
公建万m2公建万m2
工建万m2工建万m2
3、总投资(万元)节能增量成本(元/m2)
4、达到节能建筑的标准节煤量
5、示范技术类型□围护结构:□采暖制冷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其他:
6、工程所在地建委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联系人电话手机
7、开发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联系人电话手机
8、设计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设计负责人电话手机
9、施工单位传真
通讯地址邮编
负责人电话手机
二、城市资源条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填写)
1、太阳能资源条件
太阳辐照量MJ/m2.a年日照小时h/a
2、地热能资源条件
地质条件(地质带构造)地下水平均温度
海水海岸线长度海水平均温度
淡水可利用水系名称淡水平均温度
三、计划进度与安排
起止年度内容安排起止年度内容安排
四、主要结构形式及面积、体形系数、窗墙比及保温构造
五、本地区节能规划与设计要求(规划有关数据、综合传热系数限值、耗热指标值和设计要求等)
六、节能选用技术简介
1、新型节能墙体技术与材料名称与主要指标;技术与材料被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采用的墙体平均传热系数K:
2、节能屋面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名称与主要指标;技术与材料被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采用的屋面传热系数K:
3、地面保温隔热技术与材料名称与主要指标;技术与材料被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采用的地面传热系数K:
4、节能门窗及保温隔热、密封、遮阳技术与产品的名称与主要指标;技术与产品被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采用的门窗传热系数K与空气渗透性能等级:
5、供热(供冷)系统节能技术、产品的名称与主要指标;技术与产品被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热(冷)源设计效率η:
6、采暖(制冷)系统调控计量技术与产品的名称与主要指标;技术与产品被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管网设计效率η:
7、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及主要指标(系统设计效率、运用范围、保证率、设备名称及性能等),技术与材料被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
冷负荷指标W/m2太阳能热水利用保证率
热负荷指标W/m2太阳能供热制冷保证率
太阳能光伏发电量峰瓦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项目技术支撑单位
8、公共建筑(包括政府机构建筑)的用能系统节能运行措施及主要指标;技术与产品被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系统节能设计效率η:
9、建筑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名称与主要指标;技术与产品被列入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推广计划情况;节电效率η:
七、示范工程所在地建委(或节能办)审查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年月日
八、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厅(委)审查意见单位盖章负责人:年月日
九、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评审专家组意见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年月日
十、建设部审查意见年月日
附件5
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包括地理位置、建筑类型、总平面图、建筑面积、使用功能、示范面积等。如果既有公共建筑部分,又有居住建筑部分,应分别注明各部分的建筑面积和示范面积。
二、示范目标及主要内容
示范目标中要注明满足国家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情况以及示范的主要技术。
三、工程技术示范方案(包括方案的遴选)
(一)围护结构节能方案
(二)供热供冷系统及冷热负荷估算
(三)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的论述
(四)系统原理图及主要设备
四、技术经济分析
(一)工程项目投资概算
(二)示范增量成本概算(包括计算基准)
(三)资金落实情况(包括: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和地方政府资金支持)
五、进度计划与安排
六、效益分析
(一)节能预测分析
(二)环境影响分析
(三)市场需求分析
(四)示范项目推广前景分析
七、技术支持(包括:项目执行单位的技术力量描述、技术合作单位介绍)
八、风险分析
九、工程立项批件和开发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