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规范设置临时早夜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石政办发〔2008〕96号
颁布日期:2008-08-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石政办发〔2008〕96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规范设置临时早夜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区规范设置临时早夜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四日

市区规范设置临时早夜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做好“三篇大文章”、实现“三年大变样”的目标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利用拆迁后道路两侧空地和交通流量相对较小的街道两侧,有选择地设置临时早夜市。

一、设置原则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石家庄市早夜市设置管理规定》,坚持“不扰民、不影响交通、不以赢利为目的”宗旨,合理布局,明确数量,“谁开办、谁管理、谁负责”。重点面向因拆迁而失业人员,以及特困群体设置摊位。

二、设置数量

初步设置早夜市39个。新华区8个、桥西区11个、长安区3个、裕华区9个、桥东区5个、高新开发区3个。

三、设置标准

(一)管理规范

1机构完善,有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制度健全,有内部检查评比制度,定期检查评比,并有记录;有清扫保洁制度,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并统一标志。

(二)容貌管理标准

1摊位设置在拆迁后道路两侧空地或交通流量相对较小的街道两侧便道上,不得挤占机动车道和慢车道,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2摊位外观整齐、干净整洁;

3市场内责任区无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写、乱搭建等现象;

4无乱堆放、乱扔废弃物、乱晾晒物品等问题;

5夜市电力线缆布设整齐,并保证绝对安全,杜绝私拉乱接行为;

6严禁经营摊主大声喧哗、使用扩音设备招揽顾客,保证不扰民。

(三)环境卫生标准

1市场内外及出入口干净整洁有序;

2场内摊位规范整齐,无摊外摊,车辆停放整齐;

3严禁露天烧烤、炸制油条等污染环境、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现场加工制作行为;

4排水设施顺畅,排水收水口无积污、无满溢;

5设置固定污水收集设施,不得随意向道路、绿地中泼洒污水;

6按要求及时收集运输垃圾。有密闭垃圾容器且完好、整洁、地点适宜,并有专人、定时收集,垃圾运输车辆整洁、干净、垃圾运输过程无遗撒。各摊位自设废物容器且完好、整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

7定期消毒,无蟑螂、无蚊蝇等。

四、开办期限

8月6日至11月30日,早市时间为5时至8时;夜市时间为19时至22时。

五、实施步骤

(一)8月1日-8月2日为准备阶段。各区主办单位勘定路段,市城管局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8月2日-8月5日为审定公示阶段。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审定后,主办单位办理工商、税务审批手续,并向早夜市周边居民或单位公示,征得市民理解支持。

(三)8月6日-11月30日为实施阶段。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设置早夜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大虎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杨智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崔金刚市城管局局长

小组成员:市城管局、工商局、地税局主管副局长,以及各区主管副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主任由市城管局副局长高乃善担任。各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分解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和重点,狠抓落实。

(二)加强组织协调。各区政府负责组织推动,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操作。各区政府要把规范设置早夜市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明确主抓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主办单位、监督管理单位具体实施,在规定时间内,高起点、高标准地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三)搞好宣传。做好调研和宣传引导工作,新的临时早夜市设置前三天,要通过媒体向市场周围居民宣传告知,取得群众支持和谅解。

(四)加强监督管理。早夜市开办后,主办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检查评比、清扫保洁制度,加强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定标准、定责任、定奖惩,教育和引导经营摊主规范、有序经营;闭市后清扫保洁要及时到位,确保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齐。

(五)部门密切配合。工商、税务部门要全力支持早夜市开办工作,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确保早夜市开办工作顺利实施。

(六)强化督导检查。市城管局考评办、城管支队、环卫处、区城管局要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的督导检查职能,按照早夜市考评标准(附后),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主办单位整改处理。

附件:

1石家庄市早夜市市容管理考评标准

附件1

石家庄市早夜市市容管理考评标准

考评项目考评标准评分标准备注

管理规范有负责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有内部检查评比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并有记录;

有清扫保洁制度,有专职的保洁人员,统一标志上岗。每项不达

标扣10分

容貌管理早夜市摊位设置在拆迁后道路两侧空地或交通流量相对较小的街道两侧便道上,不得挤占机动车道和慢车道,影响车辆、行人通行;

摊位外观整齐、干净整洁;

市场内责任区无乱张贴、乱悬挂、乱涂写、乱搭建等;

无乱堆放、无乱扔废弃物、无乱晾晒物品;

夜市电力线缆布设整齐,并保证绝对安全,杜绝私拉乱接行为;

严禁经营摊主大声喧哗、使用扩音设备招揽顾客。每项不达

标扣5分

环境卫生市场内外及出入口干净整洁有序;

场内摊位规范整齐,无摊外摊,车辆停放整齐;

严禁露天烧烤、炸制油条等污染环境、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现场加工制作行为;

排水设施顺畅,排水收水口无积污无满溢;

设置固定污水收集设施,污水定点倾倒,不得随意向道路、绿地中泼洒;

垃圾按要求收集运输(实行定人、定时、定点收集、有密闭垃圾容器,且完好、整洁、地点适宜、各摊位有自设废物容器,且完好、整洁、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运输车辆整洁、干净、垃圾运输过程无遗撒);

定期消毒,无蟑螂、无蚊蝇等。每项不达

标扣5分

说明:考评实行百分制,一项不达标按照分值扣除,分值不足60的,市、区两级监管单位可以责令该早夜市停业整顿,达标后才能重新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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