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三环路工程建设加强工程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市政办发〔2008〕142号
颁布日期:2008-07-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三环路工程建设加强工程管理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8〕142号2008年7月18日

三环路工程作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拉大城市骨架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对于提升我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该工程自2004年启动以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已实现通车里程68公里,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问题。为加快三环路后续工程建设,解决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着沿线乱倒建筑垃圾、乱搭乱建、施工环境差、个别工程进展缓慢等问题,确保实现年底前三环路工程全面完工的建设目标,为市民提供一条顺畅快捷的城市干道,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将三环路及其市三环路公司移交市市政管委会管理,并负责做好后续收尾工程。同时,对三环路工程建设与管理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快三环路工程建设,加强工程管理,最终实现三环路道路全线整洁、美观,周边无违法建设,道路绿化完善并四季常青,路灯、导示牌等配套设施完整。具体目标:一是全力保障南北三环施工环境;二是彻底清理三环路沿线垃圾;三是全部拆除三环路沿线违章违法建筑;四是完成南北三环路与绕城高速间所有夹角地征地工作;五是完成三环路工程绿化养护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彻底清理三环路沿线垃圾

为保证三环路的整体景观效果,必须彻底清理沿线倾倒的垃圾,三环路沿线的垃圾清运工作按照区域管理的原则,各负其责,务必于8月中旬清理完毕。具体是:因三环路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由市三环路公司负责清运;生活垃圾由属地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清运;来源不明的垃圾由属地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清运,市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在建设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时遗留在桥下的建筑垃圾由省交建集团西安分公司负责清运。此次垃圾清理完毕后按属地管理,红线范围内由路权单位管理,红线外由属地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管理,坚决杜绝垃圾的再次倾倒。

(二)全部拆除三环路沿线违章违法建筑

对三环路两侧规划绿地范围内的违章、违法建筑,按现行体制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有关区政府负责拆除。对一次性拆除违法建筑面积极大的,可由所在区政府提出,市上统一组织予以拆除。

(三)南北三环路与绕城高速间所有夹角地先征用后绿化

夹角地征地工作,由沿线各区政府负责。每亩地市上补助5万元。所征土地交由市市容园林局负责绿化。开发区范围内的夹角地由开发区负责征用并绿化。

(四)南北三环路天然气管道线位另行规划

天然气管道原则上避开三环路路基线位,在南北三环路与绕城高速间的绿化林带中敷设。

(五)三环路非设施用地的管理

三环路红线范围内立交周边实际已征的1182亩非设施用地,目前处于闲置之中。无开发价值并经市基投总公司同意后,凡在开发区范围内的由开发区负责绿化。不在开发区范围内的交由市市容园林局绿化。

(六)尽快公示三环路两侧详细规划

为了使三环路沿线单位群众了解两侧规划方案,避免盲目建设,将三环路两侧详细规划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示。

(七)加快交通模型、交通安全及管理、加油加气站等捆绑项目进度。

三、责任分工

(一)沿线各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属地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清运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桥下的建筑垃圾;负责清运南北三环路与绕城高速间夹角地以及其它道路红线外的垃圾,有堆山造绿条件的可采取堆山造绿的方式就地绿化,此项工作务必于8月20日前完成。

2.按照市市容园林局的安排,负责三环路已通行道路的道路保洁。

3.切实加强对三环路沿线单位和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负责本区范围内施工环境保障,对无理阻挡三环路施工者依法予以处理。

4.负责对三环路沿线乱倒垃圾行为进行查处,拆除乱搭乱建的违法建筑。

5.负责三环路和绕城高速夹角地的征用工作。

6.各开发区负责本开发区内夹角地及三环路两侧的绿化。

7.未央、灞桥、长安区政府负责,保证现有的6个建筑垃圾填埋场正常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向定点的垃圾填埋场倾倒。

8.未央区政府负责,利用废弃土地新设一处建筑垃圾填埋场。

9.雁塔区政府负责7月底之前完成朱雀路南延伸段拆迁工作。

10.曲江新区管委会负责翠华路南延伸段(雁展路——南三环)工程建设,确保12月底完工。

11.浐灞生态区管委会要于8月20日前完成浐灞生态区二环路上跨东三环路工程。

(二)市三环路公司

1.全面负责三环路的工程建设,确保三环路工程(除东三环官厅立交外)年内全面完工,并同步完成道路、桥梁、路灯、绿化、交通工程等设施的移交工作。

2.8月中旬前完成三环路红线内现有垃圾的清运。

3.加强与省交通厅的联系,尽快确定西临高速改扩建建设方案。

4.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

5.负责三环路与城市道路7条(新增)连接线,在相关区政府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后6个月内完成建设任务。

6.配合市规划局、市市政管委会搞好三环路全线广告牌匾设置工作。

(三)市建委、市城改办(棚改办)

加强对城中村、棚户区拆迁和地铁施工工地建筑垃圾的外运管理,教育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司机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在指定地点倾倒,严禁将垃圾倾倒在三环路沿线。

(四)市市容园林局

1.加强对全市特别是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中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资格审查和日常管理;对违规车辆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2.指导三环路沿线各区市容局分段明确保洁责任并经常检查责任履行情况。

3.负责三环路的绿化养护管理及各行政区已征用夹角地的绿化工作。

4.对未央区新设置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及时进行备案,并按照新设置的垃圾填埋场设计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行驶路线。

(五)市公安局、市交管支队

1.配合各区政府保障三环路工程施工环境。

2.配合各区(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组织的三环路沿线违法建筑拆除工作。

3.负责三环路放行路段的交通秩序及安全。

4.配合市三环路公司实施交通信号、标志标线、道路封闭工程。

5.负责三环路已完工路段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管理。

6.东仪路南段清通后,一周内完成东仪路南段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工程。

7.加快三环路捆绑项目交通安全设备的设置。

(六)市城管执法局

1.加大对拉运三环路工程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工作力度。

2.加强三环路沿线巡查,加大对违法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的处罚力度。

3.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三环路沿线未经批准的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

4.牵头组织有关区政府、市级各部门专项拆除1万平方米以上违章违法建筑。

(七)市市政管委会

1.负责三环道路、桥梁、管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

2.负责三环路全线雨污水管线与城市管网对接工作。

3.负责三环路全线路灯照明的日常管理。

4.按照三环路全线广告规划设计,负责三环路全线广告位的建设和拍卖。

5.负责清理东仪路南段建筑工地占道施工问题,确保一周内道路通行。

(八)市国土局

1.负责指导各区(开发区)对三环路与绕城高速之间的夹角地进行征用。

2.配合拆除三环路沿线违章、违法建筑。

3.配合市基投总公司做好三环路沿线两侧土地储备工作。

(九)市规划局

1.负责三环路与绕城高速之间夹角地及绕城高架桥下的规划。

2.负责编制南北三环路天然气管道线位调整方案。

3.向全社会公示三环路两侧的详细规划。

4.负责认定违法建筑,出具法律文书。

5.负责捆绑项目交通模型的实施。

6.负责三环路全线广告位及广告牌匾总体规划和设计。

(十)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基投总公司

负责三环路工程所需资金按期足额拨付。

(十一)市基投总公司

加快三环路两侧土地储备工作。

(十二)市政府督察室

负责对各区、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逐项督察落实,实行一周一报制度。综合整治结束后向市政府报告并对执行不力的有关部门和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协调机构

为了加强对三环路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成立三环路工程建设与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小组。具体协调、督办综合整治责任的落实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综合协调工作小组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毋晖兼任,副组长由张建政副秘书长兼任,综合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是: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改办(棚改办)、市地铁办、市政府督察室、市市容园林局、市交管支队、市基投总公司、省高速集团、省交建集团、市三环路建设公司、莲湖区政府、雁塔区政府、未央区政府、灞桥区政府、长安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曲江新区管委会、浐灞生态区管委会。

各有关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预期的成果。同时要吸取三环路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教训,避免在今后的城市建设管理中出现同类问题,年内完成三环路全线建设任务,为全市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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