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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筑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
|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 | 文号:榆政发〔2007〕3号 |
|---|---|
| 颁布日期:2007-0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筑工程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通告
榆政发〔2007〕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有效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05〕86号)精神,按照陕西省建设厅等四厅委《关于公布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范围和时限
(一)范围
框架结构和高层建筑全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砖混结构建筑正负零线以上的建筑墙体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二)时限
1、2007年7月1日起,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框架托砖混结构建筑中使用使用实心粘土转。
2、2008年1月1日起,榆林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3、2009年1月1日起,全市县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4、2010年1月1日起,全市建制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工程,应当使用省建设厅确认登记的符合要求的新型墙体材料。
三、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榆林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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