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0号

颁布单位:国务院文号:令第490号
颁布日期:2007-04-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国务院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0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曾荫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三任行政长官,于2007年7月1日就职。

总理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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