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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任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的决议
|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82-05-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决定任免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的决议
(1982年5月4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的提议,由万里、姚依林继续任国务院副总理,并就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的任免决定如下:
一、任命余秋里、耿飚、方毅、谷牧、康世恩、陈慕华(女)、薄一波、姬鹏飞、黄华、张劲夫为国务委员。
二、免去余秋里、耿飚、方毅、谷牧、康世恩、陈慕华(女)、薄一波、姬鹏飞、杨静仁、张爱萍、黄华的国务院副总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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