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免国务院若干组成人员的名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1970-01-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法律及人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免国务院若干组成人员的名单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毅兼外交部部长,

沙千里为粮食部部长,

杨一辰为第二商业部部长,

赵尔陆为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

傅作义为水利电力部部长,

余秋里为石油工业部部长,

李烛尘为轻工业部部长,

王首道为交通部部长,

张奚若为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主任,

杨秀峰为教育部部长。

决定免去:

周恩来兼任外交部部长职务,

王鹤寿兼任国家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赖际发建筑材料工业部部长职务,

黄敬兼任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职务,

赵尔陆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职务,

刘澜波电力工业部部长职务,

李聚奎石油工业部部长职务,

万里城市建设部部长职务,

沙千里轻工业部部长职务,

李烛尘食品工业部部长职务,

傅作义水利部部长职务,

杨秀峰高等教育部部长职务,

张奚若教育部部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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