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圳湾口岸启用时间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务院文号:
颁布日期:2007-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于深圳湾口岸启用时间的批复

国函〔2007〕6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深圳湾口岸有关事项的请示》(粤府电〔2007〕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深圳湾口岸于2007年7月1日零时开始启用。

国务院

二○○七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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