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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务院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5-12-3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 |
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的通知
国函〔2005〕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已经国务院审定,现予发布。风景名胜区是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开发利用与资源保护的关系,统一规划和管理风景名胜区,切实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风景名胜区有关工作的指导,促进风景名胜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国务院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六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名单
(共10处)
浙江省
方山—长屿硐天风景名胜区
安徽省
花亭湖风景名胜区
江西省
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
河南省
青天河风景名胜区
神农山风景名胜区
湖南省
紫鹊界梯田—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
德夯风景名胜区
贵州省
紫云格凸河穿洞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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