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务院文号:
颁布日期:2005-08-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5〕72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湘政〔2004〕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湘潭市人民政府驻地由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迁移至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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