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决定

颁布单位:国务院文号:
颁布日期:1998-06-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决定

国务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科技、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对科技重大事项的协调,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科技、教育体制改革,提高我国科技、教育水平,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决定成立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和教育发展战略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计科技和教育重要任务及项目;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及部门与地方之间涉及科技或教育的重大事项。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朱■基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李岚清国务院副总理

成员:曾培炎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盛华仁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陈至立教育部部长

朱丽兰科学技术部部长

刘积斌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

项怀诚财政部部长

陈耀邦农业部部长

路甬祥中国科学院院长

宋健中国工程院院长

徐荣凯国务院副秘书长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具体工作由秘书三局承办。办公室主任由徐荣凯同志兼任。另设一位专职副主任(副部长级)。

199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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