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13〕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李克强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张高丽国务院副总理
成员:陈希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雒树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王毅外交部部长
徐绍史发展改革委主任
袁贵仁教育部部长
万钢科技部部长
苗圩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李立国民政部部长
楼继伟财政部部长
尹蔚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姜大明国土资源部部长
周生贤环境保护部部长
姜伟新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杨传堂交通运输部部长
陈雷水利部部长
韩长赋农业部部长
高虎城商务部部长
蔡武文化部部长
潘功胜人民银行副行长
蒋洁敏国资委主任
于广洲海关总署署长
王军税务总局局长
支树平质检总局局长
蔡赴朝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局长
马建堂统计局局长
赵树丛林业局局长
白春礼中科院院长
尚福林银监会主席
吴新雄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长
马兴瑞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兼国防科工局局长
张建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兼外专局局长
陆东福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兼铁路局局长
陈豪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胡怀邦开发银行董事长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发展改革委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7月1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