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13〕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国发〔2013〕9号),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张高丽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姜大明国土资源部部长

丁向阳国务院副秘书长

马建堂统计局局长

徐德明测绘地信局局长

成员:吴恒权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张业遂外交部党委书记、副部长

杜鹰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宏任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

杨焕宁公安部副部长

戴均良民政部副部长

张少春财政部副部长

杨士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胡存智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吴晓青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唐凯住房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

翁孟勇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矫勇水利部副部长

余欣荣农业部副部长

董大胜审计署副审计长

李强统计局副局长

张建龙林业局副局长

吴文学旅游局党组成员

修济刚地震局副局长

刘琦能源局副局长

王宏海洋局副局长

李维森测绘地信局副局长

夏兴华民航局副局长

童明康文物局副局长

孙刚总参谋部测绘导航局副局长

黄海辉武警部队副参谋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测绘地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地区的沟通协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徐德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国务院办公厅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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