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 颁布单位:中国文物学会 中国博物馆协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7-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
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文物学会、中国博物馆协会2012年7月4日修订)
为加强文物、博物馆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特制定本准则。
一、忠诚文物事业。以保护文化遗产、弘扬中华文化为己任;以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为宗旨。
二、严格依法履责。坚决贯彻文物工作方针,坚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勇于同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追求科学精神。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遵循规律,求真务实,改革创新。
四、恪尽职业操守。不收藏文物,不买卖文物,不违规占用文物及资料,不以文物、博物馆职业身份牟取私利。
五、树立文明新风。自觉遵纪守法,践行社会公德,艰苦奋斗,甘于奉献。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