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33号
| 颁布单位:财政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6-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33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13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14亿元。
二、本次国债续发行部分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3年记账式附息(八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3年4月18日,票面年利率为3.29%,按年付息,每年4月1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0年4月1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0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35%。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从6月13日起与原发行部分603.2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3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3年6月5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