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4-06-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238号)的工作部署和目标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以下简称“推进工程”)32个首批实施单位进行总结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工程实施情况的总结工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全面总结推进工程的经验和做法,深入剖析问题,提出进一步深化推进工程的建议,为在全国更广泛深入地实施推进工程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方式

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域内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见附件1)的总结工作。实施单位报送材料经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进工程测评表

各实施单位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测评表》(见附件2);组织中小企业集聚区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聚集区测评表》(见附件3);组织不少于5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测评表》(见附件4);组织不少于20家中小企业填报《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测评表》(见附件5)。

(二)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

各实施单位要按照《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提出的任务和目标,全面总结5年来推进工程开展的重点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完成《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具体要求见附件6)。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4年7月25日前,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测评表》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联系邮箱。

五、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企业管理处

联系人:冯丝雨马鸿雅

联系电话:010—62086559,62086560

邮箱:ip_[email protected]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创新服务处

联系人:龙飞刘怡

联系电话:010—68200740,68205321

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2014年6月18日

附件1-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名单.doc

附件2-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单位测评表.doc

附件3-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集聚区测评表.doc

附件4-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测评表.doc

附件5-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中小企业测评表.doc

附件6-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情况总结的具体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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