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藏林芝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藏林芝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4-06-1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藏林芝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41249号 民航局: 报来《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藏林芝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藏林芝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4]1249号
民航局:
报来《关于报送林芝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民航函〔2012〕1248号)和《关于报送林芝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说明的函》(民航综计函〔2014〕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航空业务量增长需要,提高机场综合保障能力,促进当地旅游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实施林芝机场航站区改扩建工程。
二、本期工程按照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7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3000吨的目标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0360平方米的航站楼、3000平方米的综合保障用房及消防站、泵房站、水源热泵机房,改造老航站楼及现有消防站等,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暖通、应急救援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2.79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395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1.395亿元。
四、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请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航站楼总平面布置,优化航站楼设计方案,加强新老航站楼衔接协调。
(二)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不停航施工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施工期间机场运行安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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