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林业局 农业部等文号:发改农经[2016]624号
颁布日期:2016-03-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印发《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6]624号

贵州、广西、云南、湖南、湖北、重庆、四川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厅(局)、农业(畜牧)厅(局)、水利厅(局):

为进一步加快石漠化治理步伐,尽快恢复石漠化区域的生态环境,我委会同林业局、农业部、水利部联合编制了《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十三五”建设规划》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604/t20160422_798764.html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林业局

农业部

水利部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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