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第三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予注册和准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文号:国核安发[2015]251号
颁布日期:2015-11-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核安发[2015]251号

关于公布2015年第三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予注册和准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执业单位:

根据《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和《关于加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5〕292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对各相关执业单位提交的2015年第三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申请、延续注册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符合条件的119名注册人员名单(见附件1)和70名延续注册人员名单(见附件2)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第三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予注册人员名单

2.2015年第三批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准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http://www.mep.gov.cn/gkml/hbb/haq/201512/t20151203_318340.htm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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