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刁锦辉同志担任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项目官员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文号:国核安函[2015]50号
颁布日期:2015-05-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刁锦辉同志担任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项目官员的通知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局决定由刁锦辉同志担任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项目官员,张琳同志不再担任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项目官员。

联系电话:刁锦辉(010)66556385,66556355(传真)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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