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二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颁发《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二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4]274号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2号机组首次装料申请书的请示》(秦核安发〔2013〕114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我国有关核电厂的安全法规,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二号机组首次装料申请书及其附件进行了审评,并对方家山核电工程二号机组建造过程、装料前试验过程进行了核安全监督。核安全审评和监督结果表明,方家山核电工程二号机组已具备首次装料的基本条件,我局决定向你公司颁发《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二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国核安证字第1411号),批准方家山核电工程二号机组首次装料活动。

你公司应按照《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二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规定的条件,严格遵守技术规格书的规定,做好方家山核电工程二号机组装料和装料后的调试工作,加强质量管理,确保装料和装料后试运行阶段的核安全。

附件: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二号机组首次装料批准书

http://www.mep.gov.cn/gkml/hbb/haq/201412/W020141205516566683060.pdf

国家核安全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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