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现场会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现场会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现场会的通知
办天字〔2013〕129号
天保工程区各省(区、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我局定于2013年11月4—6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现场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林业厅局长座谈会议精神,总结经验,交流做法,借鉴理念,示范和引导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全面推进天保工程二期深入实施,更好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
二、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11月5日和6日上午,会期1天半,其中5日全天参观,6日上午开会。11月4日报到。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牡丹江世茂假日酒店(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1号)。
三、参加人员
(一)天保工程区各省(区、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分管领导、天保办主任;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新疆天东林管局,甘肃白龙江林管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陕西国有林管理局,四川长江、大渡河造林局负责人;天保工程区森工局局长(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
(三)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领导及有关新闻媒体记者参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将会议代表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10月29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送至国家林业局天保办和黑龙江省森工总局。
(二)请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落实会议代表,不得超员。
(三)11月4日全天在牡丹江机场和牡丹江火车站安排接机、接站。需要接机、接站的代表,请于10月29日前将航班或车次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黑龙江省森工总局。自行前往的参会代表直接到牡丹江市牡丹江世茂假日酒店报到。
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林业局天保办赵鹏
电话:010-84238916,13671273007
传真:010-84238946
(二)黑龙江省森工总局
刘长胜0451-8266031413946082748
张勇0451-8262941113945051067
赵洪涛0451-82629411
伦驰原(牡丹江林管局)0453-656028713804823221
传真:0451-82634897
附件:1.参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现场会代表报名回执表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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