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现场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10-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现场会的通知

办天字〔2013〕129号

天保工程区各省(区、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我局定于2013年11月4—6日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召开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现场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林业厅局长座谈会议精神,总结经验,交流做法,借鉴理念,示范和引导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全面推进天保工程二期深入实施,更好推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

二、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11月5日和6日上午,会期1天半,其中5日全天参观,6日上午开会。11月4日报到。

会议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牡丹江世茂假日酒店(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1号)。

三、参加人员

(一)天保工程区各省(区、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分管领导、天保办主任;吉林森工集团、长白山森工集团,新疆天东林管局,甘肃白龙江林管局、小陇山林业实验局,陕西国有林管理局,四川长江、大渡河造林局负责人;天保工程区森工局局长(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

(三)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领导及有关新闻媒体记者参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将会议代表报名回执(见附件2)于10月29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送至国家林业局天保办和黑龙江省森工总局。

(二)请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落实会议代表,不得超员。

(三)11月4日全天在牡丹江机场和牡丹江火车站安排接机、接站。需要接机、接站的代表,请于10月29日前将航班或车次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黑龙江省森工总局。自行前往的参会代表直接到牡丹江市牡丹江世茂假日酒店报到。

五、联系方式

(一)国家林业局天保办赵鹏

电话:010-84238916,13671273007

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84238946

(二)黑龙江省森工总局

刘长胜0451-8266031413946082748

张勇0451-8262941113945051067

赵洪涛0451-82629411

伦驰原(牡丹江林管局)0453-656028713804823221

传真:0451-8263489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参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http://www.forestry.gov.cn/uploadfile/main/2013-10/file/2013-10-28-8ff0244b807c49e1a89f922f4db899bc.doc

2.天保工程区转型发展现场会代表报名回执表

http://www.forestry.gov.cn/uploadfile/main/2013-10/file/2013-10-28-8ff0244b807c49e1a89f922f4db899bc.doc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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