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城要塞遗址和友谊关——北海地角炮台、八字山炮台、冠头岭炮台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387号
颁布日期:2015-05-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连城要塞遗址和友谊关——北海地角炮台、八字山炮台、冠头岭炮台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38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关于报送广西连城要塞遗址和友谊关——北海地角炮台、八字山炮台、冠头岭炮台修缮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桂文报〔2015〕1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连城要塞遗址和友谊关——北海地角炮台、八字山炮台、冠头岭炮台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修缮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连城要塞遗址和友谊关——北海地角炮台、八字山炮台、冠头岭炮台文物本体。

(三)收集相关资料和研究成果,做好现场勘察测绘和文物保存现状评估,深入查找病害根源,调查记录文物原始形制和材料、工艺,为制定合理的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坚持“最小干预”原则,避免对文物本体不必要的扰动,合理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规模,分步实施。

(五)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兼顾文物未来的展示需求。

三、请你厅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指导项目单位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5月19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