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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中东铁路建筑群——绥芬河俄国侨民学校旧址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文物保函〔2015〕2508号 |
|---|---|
| 颁布日期:2015-05-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中东铁路建筑群——绥芬河俄国侨民学校旧址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508号
黑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中东铁路建筑群——绥芬河俄国侨民学校旧址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请示》(黑文管字〔2015〕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东铁路建筑群——绥芬河俄国侨民学校旧址抢险加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文物抢险加固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中东铁路建筑群——绥芬河俄国侨民学校旧址文物建筑。
(三)深入开展文物勘察测绘和文物保存现状评估,准确掌握病害根源,详细记录文物建筑原有形制、结构和建造方法,为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四)坚持“最小干预”原则,避免对文物本体不必要的扰动。
(五)相关设计应兼顾今后文物的展示利用需求。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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