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阜孔庙西路建筑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519号
颁布日期:2015-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曲阜孔庙西路建筑群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519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曲阜孔庙西路建筑保护维修工程立项的请示》(鲁文发〔2015〕20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曲阜孔庙西路建筑群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工程内容为孔庙西路建筑群文物本体加固、修缮、地面修整等。

(二)应深化文物保存现状勘查和病害分析,量化残损情况,科学评估存在的问题,拟定科学、合理的保护、修缮措施。

(三)应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控制工程规模和干预程度,不得大规模更换、补配建筑构件。

(四)深入研究当地古建筑传统工艺做法要求。

(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方案图纸,如细化图纸中的量化指标等。

(六)应按《曲阜孔庙、孔林和孔府保护规划》的要求,制订工程实施计划,按轻重缓急统筹做好曲阜孔庙、孔林和孔府维修工程;并应对近年已实施的工程项目进行必要的验收、评估和总结,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今后的维修工程质量。相关工程报告请报我局备案。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修缮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同时督促当地文物部门按《古建筑保养维护操作规程》要求,做好世界文化遗产曲阜孔庙、孔林和孔府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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