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龙屯飞龙关危岩体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514号
颁布日期:2015-05-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海龙屯飞龙关危岩体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514号

贵州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送审〈海龙屯飞龙关危岩体抢险加固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黔文物呈〔2015〕8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龙屯飞龙关危岩体抢险加固工程立项。

二、在该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应合理安排方案编制时间,为开展充分的现场调查勘测和遗址本体及岩体稳定性监测预留充足时间,以确保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飞龙关本体保护措施应以现状加固为主,保持关体自然坍塌形成的废墟状态,不得大面积复原或复建,避免对遗址的真实性带来负面影响。

(三)抢险加固工程应尽可能以崖壁表层松散岩体加固和凹槽区域岩体支护为主,严格控制工程规模和工程范围,特别是锚固措施的实施范围。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修缮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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