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皇泽寺摩崖造像数字化勘察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712号
颁布日期:2015-05-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皇泽寺摩崖造像数字化勘察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712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皇泽寺摩崖造像数字化勘察立项的请示》(川文物〔2015〕5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对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不足,我局暂不同意皇泽寺摩崖造像数字化勘察工程立项。

二、应进一步论证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说明数字化手段在文物本体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和效果,确保数字化成果能够运用于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

三、应针对皇泽寺摩崖造像的保存现状和主要病害情况,进一步明确工程目标、技术路线和工作内容,分层次、分步骤地处理数字化信息采集、岩相分析、石材分析检测、价值阐释等内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广元皇泽寺石窟文物保护规划》要求,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养护、巡查,确保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风貌安全。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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