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羊角水堡(二期)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707号
颁布日期:2015-05-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羊角水堡(二期)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707号

江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羊角水堡(二期)修缮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赣文物局字〔2015〕4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羊角水堡(二期)修缮工程所涉及的范围不清,我局暂不同意该工程立项。

二、建议尽快组织编制羊角水堡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羊角水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构成,统筹规划羊角水堡各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三、请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羊角水堡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制定有效措施,加强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确保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风貌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5月15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2006—2008年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