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封城墙东城墙北段(河南大学段)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697号
颁布日期:2015-05-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开封城墙东城墙北段(河南大学段)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697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开封城墙东城墙北段(河南大学段)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请示》(豫文物〔2015〕4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对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不足,我局暂不同意开封城墙东城墙北段(河南大学段)保护展示工程立项。

二、对所报立项报告文本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加强历史研究,理清城墙分布范围和叠压关系,进行现状勘察及病害分析,评估墙体稳定性,明确影响墙体安全的主要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二)应根据已批准的《河南开封城墙保护规划》,补充说明工程实施的必要性,进一步明确展示工程定位和设计依据,补充说明展示主题、方式和主要内容,控制城墙周边景观风貌,突出城墙作为古代城市防御体系的价值与内涵,注重文物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应根据工程量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三、请你局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我局所提意见,对立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开封城墙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养护、巡查,确保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风貌安全。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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