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瞻园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保函〔2015〕693号 |
|---|---|
| 颁布日期:2015-05-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瞻园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693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南京瞻园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苏文物保〔2015〕4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对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不足,文本深度不够,我局暂不同意瞻园修缮工程立项。
二、对所报立项报告文本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应加强现状勘察,细化各单体建筑的病害类型、残损状况及破坏程度,合理确定工程范围,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二)进一步说明修缮内容和主要技术路线,以现状保护为主,严格控制工程强度,避免过度修缮。
(三)应根据工程量核算经费预算,补充取费标准。
(四)规范文本内容,补充必要的图纸与照片。
三、请你局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我局所提意见,对立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5月15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