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岩山寺牌楼、钟楼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681号
颁布日期:2015-05-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岩山寺牌楼、钟楼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681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繁峙县岩山寺牌楼、钟楼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晋文物〔2015〕3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岩山寺牌楼、钟楼修缮工程范围不清,我局不同意该修缮工程立项。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岩山寺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岩山寺保护规划,进一步明确保护对象,统筹考虑文物保护与城乡发展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

此专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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