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崇武城墙修缮工程(二期)立项的意见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保函〔2015〕671号 |
|---|---|
| 颁布日期:2015-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崇武城墙修缮工程(二期)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671号
福建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崇武城墙修缮工程(二期)立项的请示》(闽文物字〔2014〕59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报告对工程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述不足,工程干预过大,我局暂不同意崇武城墙修缮工程(二期)立项。
二、对所报立项报告文本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加强现状勘察,明确城墙存在的主要病害类型、分布范围、残损状况及破坏程度等,科学评估墙体稳定性,制定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应严格控制工程范围和工程量,仅针对存在结构稳定问题的墙体进行必要的加固保护,科学制定工程计划,考虑适当分期,避免过度干预。
(二)应系统评估城墙历次修缮效果,总结、归纳相关经验,进一步明确城墙修缮的技术手段和要求,保持城墙的原有风貌。
(三)应根据工程量合理编制经费预算,补充取费依据。
(四)规范文本,补充必要的图纸。文字应简洁,准确,避免前后矛盾。
三、请你局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立项报告规范文本(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我局所提意见,对立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四、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崇武城墙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日常养护、巡查,确保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风貌安全。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8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震局等6部门关于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