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飞来峰造像——烟霞洞造像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423号
颁布日期:2015-05-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飞来峰造像——烟霞洞造像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423号

浙江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要求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杭州飞来峰造像(含西湖南山造像)之烟霞洞造像维修加固工程予以立项的请示》(浙文物发〔2014〕33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飞来峰造像——烟霞洞造像抢险加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工程内容是对飞来峰造像——烟霞洞造像进行抢险加固、水害治理等。

(二)进一步深化现状勘察和研究,丰富勘察手段,增加地球物理方法探查裂隙分布和覆盖层厚度等,准确分析渗水原因,查明渗水来源、途径、特征及分布范围等,为方案编制提供科学的依据,拟定有针对性的保护、加固和防渗措施。

(三)顶部的防渗、帷幕墙等设计,均应以详细的地质勘查为基础,确保工程效果。

(五)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对飞来峰造像第一期、第二期保护工程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吸收有益经验。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修缮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修缮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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