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拉加里王宫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338号
颁布日期:2015-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拉加里王宫保护展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338号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拉加里王宫展示利用工程立项的请示》(藏文物字〔2015〕1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拉加里王宫展示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以拉加里王宫核心价值与内涵的阐释和遗址整体布局的科学展示为主,恰当确定展示策略和展示内容,加强总体景观控制,合理布设各类展示设施,避免过度展示。

(二)陈列展示的形式及方式应根据文物建筑内部空间进行设计,展陈设施应具可逆性。同时,应明确展示工程的具体规模、工程量的技术指标。

(三)与展示相关的参观步道、标识路牌等辅助展示设施应简洁、大方,注意与遗址环境及氛围相协调。

(四)与展示相关的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应事先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且应避开地下遗存。涉及考古发掘的,应按程序另行填报考古发掘申请书。

(五)目前以遗址状态保存的文物遗迹暂不进行展示,待保护规划编制完成并获批后再行考虑。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四、请你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加强拉加里王宫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和看护,确保遗址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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