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斯塔那古墓群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关于阿斯塔那古墓群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文物保函〔2015〕23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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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阿斯塔那古墓群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33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阿斯塔那古墓群抢险加固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5〕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阿斯塔那古墓群3处展示墓葬抢险加固保护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方案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坚持最小干预原则,以现状保护为主,做好阿斯塔那古墓群3处展示墓葬(72TAM215号、72TAM216号和73TAM210号)的抢险加固保护及防雨棚建设,并注意控制工程规模、范围和强度,避免过度保护。
(二)墓葬本体抢险加固应切实做好前期勘察、研究和试验,查明墓葬病害类型、特征和分布范围,分析病害原因,评估危害程度及墓葬结构稳定性,为科学确定墓葬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三)应充分考虑遗址现状和展示条件,科学论证所采取技术路线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墓葬本体抢险加固应以物理手段为主,慎用化学手段。不同意对墓室及墓道进行表面防风化处理。
(四)防雨棚建筑应严格控制规模、体量和高度,采用轻型建筑结构,并优化外观设计及所用材料,注意其在当地气候条件下的适用性,并尽量与墓葬及其周边环境相协调。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抢险加固保护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防雨棚建设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四、请你局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阿斯塔那古墓群的保护和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和看护,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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