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剑门蜀道遗址拦马墙段、石洞沟段、刘家 咀段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619号
颁布日期:2015-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剑门蜀道遗址拦马墙段、石洞沟段、刘家咀段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619号

四川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剑门蜀道遗址——道路一期保护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川文物〔2014〕56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根据立项报告,剑门蜀道遗址拦马墙段、石洞沟段、刘家咀段道路现状保存较好,不存在结构性安全风险,进行保护修缮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不足,我局暂不同意所报工程立项。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剑门蜀道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确保遗址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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