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原北朝隋唐墓地墓冢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意见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办保函〔2015〕592号
颁布日期:2015-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固原北朝隋唐墓地墓冢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592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固原北朝隋唐墓地墓冢抢险加固工程立项的请示》(宁文物发〔2015〕3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立项报告中所报工程缺乏必要性,我局暂不同意固原北朝隋唐墓地墓冢抢险加固工程立项。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在做好前期考古和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固原北朝隋唐墓地保护规划,统筹考虑遗址保护展示问题,确保文物安全。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切实做好固原北朝隋唐墓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养护和巡查,确保文物安全。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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