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东铁路建筑群(扩展项目)一面坡中东铁路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关于中东铁路建筑群(扩展项目)一面坡中东铁路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文物保函〔2015〕2246号 ---|--- 颁布日期:2015-05-04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中东铁路建筑群(扩展项目)一面坡中东铁路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
关于中东铁路建筑群(扩展项目)一面坡中东铁路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文物保函〔2015〕22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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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5-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中东铁路建筑群(扩展项目)一面坡中东铁路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246号
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局:
你局《关于中东铁路建筑群(扩展项目)一面坡中东铁路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请示》(黑文管字〔2015〕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东铁路建筑群(扩展项目)一面坡中东铁路建筑群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根据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东铁路建筑群(扩展项目)一面坡中东铁路建筑群的简介,进一步核定文物本体构成。
(二)加强对中东铁路建筑群的文物内涵、价值的评估,客观评估现状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保护要求。
(三)科学划定保护区划,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文物周边的建设项目,保护文物的环境风貌。
(四)强化展示利用和管理规划,深化对文物保护对象管理和使用的研究。展示利用应以展现重大历史事件,弘扬民族精神为主线。
(五)注意该规划与中东铁路建筑群(黑龙江段)总体保护规划、城镇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中东铁路建筑群(扩展项目)一面坡中东铁路建筑群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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