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龙囤“新王宫”明代建筑群遗址砖石构件修缮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390号
颁布日期:2015-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海龙囤“新王宫”明代建筑群遗址砖石构件修缮保护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390号

贵州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送审〈海龙囤“新王宫”明代建筑群遗址砖石构件修缮保护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黔文物呈〔2015〕9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海龙囤“新王宫”明代建筑群遗址砖石构件修缮保护工程立项。

二、在该工程技术方案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深入开展前期地质勘察、病害调查工作,认真做好病因、病害分析和评估,在充分开展现场及实验室实验基础上,确定保护修缮工作思路、技术方案。

(二)对于片状剥离的砖石病害采用裂隙注浆方式堵塞裂隙的做法应慎重。应经过必要的实验,选择合适的材料配比进行粘接修补。

(三)砖石构件表面封护措施,既要考虑解决雨水渗入产生冻融破坏问题,也要兼顾内部湿气排出的需要,终选措施应以完整的实验数据作为支撑。

(四)保护工程实施前,应做好遗址日常巡视、巡查,以及临时支护、围护和遮挡工作,确保遗址安全。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修缮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修缮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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