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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办保函〔2015〕640号 |
|---|---|
| 颁布日期:2015-04-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南岳摩崖石刻保护工程立项的意见
办保函〔2015〕640号
湖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南岳摩崖石刻维修保护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湘文物报〔2014〕255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所报立项对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不足,拟采取的技术路线不当,工程干预较大,我局暂不同意南岳摩崖石刻维修保护工程立项。
二、对所报立项报告文本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内容。
(二)深化现状勘察内容,明确文物本体病害原因及残损程度,在此基础上科学确定拟采取的技术手段和治理对策。同时,应按病害程度合理确定工程对象和范围,按照轻重缓急分批开展保护工作,避免过度干预。
(三)切实做好南岳摩崖石刻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养护、巡查和监测,确保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风貌安全。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有关单位对立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专此函。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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