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山岱庙天贶殿和炳灵门油饰彩绘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文物保函〔2015〕2379号
颁布日期:2015-04-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泰山岱庙天贶殿和炳灵门油饰彩绘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379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岱庙天贶殿及炳灵门油饰彩绘保护修缮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鲁文发〔2015〕7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泰山岱庙天贶殿和炳灵门油饰彩绘修缮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工程内容是对岱庙天贶殿和炳灵门油饰彩绘进行清洁、加固和保护。

(二)补充文物价值评估,加强油饰彩绘年代、工艺和历史等方面的研究。

(三)进一步细化油饰彩绘保存现状勘察,深入分析残损原因,拟定有针对性的保护、修缮措施。

(四)按照“最小干预”原则,对油饰彩绘进行除尘、清洗、回贴、加固和局部补绘等;彩绘重绘,需要严格控制规模,并须有充分依据。

(五)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修缮工程技术方案,由你局初审同意后,报我局审批。

四、如需申请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请在修缮工程技术方案批复后,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规范要求,编制工程预算按程序报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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